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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批评”这个名词,包含了音乐理论和音乐评论(批评的或赞扬的)这两个概念,在今天,它也许还要接纳音乐做为技术、文化、艺术或商品和其他人文学科相交叉时产生的学术探讨,当然,音乐批评也并不排斥某些以随笔形式出现的思考或辩论。 之所以使用“音乐批评”这个词,是因为,我认为我们需要以一种专业的,或者说严肃的态度来对待所谓“乐评”。长期以来,操持文字的和操作音乐的人们把“乐评”变成了一种奇怪的东西,既像百宝箱,又如马戏团;既是人尽可夫的妓女,又像原始人的咒符,许多“乐评人”既无基本专业常识,又无艺术敏感,甚至丧失立场和良心,对自己并不了解的事物指手划脚,吹捧或者谩骂;而更为可悲的是读者和“圈内人士”的标准的丧失,他们混淆了有原则有头脑的乐评人与无原则无头脑的乐评人的区别,也混淆了乐评与花边新闻、人物传记的区别。不知道有多少著名的乐评人是靠照抄歌手资料起家的,又有多少权威的乐评人仗的只是一套用在谁身上都合适的形容词和抽象名词。在此种背景下,今年所谓“音乐人反击愤怒乐评人”事件又表达了一种脆弱的非理性对“非我族类”的气急败坏——被宠坏了的音乐人可以容忍外行人不着边际的吹捧,却不能容忍内行的严厉的一针见血。 什么是音乐批评?仅就目前国内“乐评”所涉及的范围而言,它至少应该是针对音乐的——这简直是一句废话——然而发达城市的“娱记”们冒充乐评人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您看过《音像世界》吧?那上边关于华语歌手的介绍:爱吃什么,鼻子翘不翘,“我好喜欢北京!”,出众的舞步,诱人的声线,“用心去感受音乐”……一大半是娱记的干活。即使把诱人的声线和用心去感受音乐这部分挑出来看,它仍然不是乐评。广大DJ、娱记和混个脸熟的文字匠人所热衷的印象式的、感觉式的评论方法,从根本上讲是不针对音乐而只针对主观的直接感受的,那不是分析,更谈不上立场,更遑论批评,充其量,文辞巧妙的听后感而已。仅就评论而言,它的对象,音乐作品应当是最重要的(如果不是唯一的)发言前提,抛开诸如“清新亮丽”和“气势逼人”之类的套话和印象,去进入本文,舍此没有别的正确方法。如果你不能体会作品的细节变化,不能触摸到它的音色和展开,那么言之无物就是必然的了。以下试举例说明。“崔健那富有穿透力的嗓音……”怪了,崔健嗓音最大的缺陷就是缺乏穿透力;“一曲《让我一生拥有你》,甜蜜、温馨……”。试问,杨钰莹不也是甜蜜、温馨吧?怎么区别? 在“反击”事件的尾声中,同志们纷纷呼吁一种“客观、公正”的乐评。在我看来,这也是一件滑稽的事。因为批评和创作一样,从来都不是客观的、符合某一公众准则的,专业不专业、良心不良心是可以呼吁的,要求客观就太可笑了。当一个乐评人面对作品,他必然要感受之、解剖之、推敲之、比较之、品味之、检索之,然后从某一角度加以肯定或否定,或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而只是分析、放大、引申、强调,然后也许再以某一标准划分等级,以某一口味品评得失——这其中必有风格二字,有风格、有思路、有侧重点的乐评是不可能依仗某一客观标准的,它甚至并不依靠客观态度。乐评不是法律,不是秤,不是“是非自有公论”。它是一种发现。或者说它是通向罗马的大道之一。所有貌似公正的乐评都是没有个性的,因为它并不发现,而只是描述,并且随口褒贬。而个性化的乐评至少是有专业态度做基础的,它的作用不仅在于百家争鸣、展示不同的标准,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不同的进入音乐的方法,涉及了音乐的各种可能性,也证实了不同的思维角度各有其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乐评摆脱了法官的身份(是谁强加给它的?),启发读者、听者更自由地认识和选择。音乐是一个丰富而隐秘的世界,音乐批评的使命是引我们进入并发现新的答案,音乐批评不是法官,它告诉我们怎样用自己的法律去理解自己听到的声音。 在最近听到的奇谈怪论中,有崔健的话,他认为摇滚乐备受压迫,我们应当爱护之,喜欢的就鼓励他,不喜欢的再骂也不会长进;……而张树荣则说,这两年批评抄袭,弄得大家都不敢创作了。前者显然是把乐评降格为军功章和宗教裁判所了,乐评事实上并不负担那些功能,它只是以具体乐评人的思路来解剖具体作品,读者也并不应该以乐评为圭臬,而是藉此去获得更活跃、透彻的思维。而后者,则更是忘记了基本的道德常识,批评(狭义的)至少有一个警醒和制衡的责任,如果说幼小的流行音乐需要爱护,那我们就更应该扶正祛邪,惩恶扬善,金武林只抄了一首《Fade Into Yon》,而他没有抄袭的作品也依然精采,这说明禁止抄袭并不扼杀创造力(如果原来有创造力的话)。 音乐评论如此,音乐文化评论更是如此。表面上的指责或赞扬并不能影响乐坛,而是一种远离音乐的音乐文字在败坏人们的头脑。现在,请有所发现和愿意有所发现的乐评人从娱乐记者、随笔作者和吹鼓手的行列中,站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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