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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致奥而弗斯的十四行诗” 第一部 第十首:第二段追忆Arles附近古老而著名的Allycamps公墓,《布里格随笔》也以此为题材。 第十六首:这首诗是写给一只狗的。以”我主地手”建立了与贝尔弗斯的关系,他在此充当诗人之“主”。诗人想牵来这只手,让它也为狗祝福——鉴于狗的无限同情和倾心。几乎像以扫一样(参阅《创世记》第二十七章有关雅各的记述),狗长毛也只是为了在自己心中分得一份不该得到的遗产:包含痛苦和幸福的整个人的存在。 第二十一首:对我而言,这首短小的春天之歌似乎相当于一支令人惊叹的舞曲的一注解”。那是在Ronda的小修道院(西班牙南部),我听见唱诗班的孩子在晨祷时唱它。孩子们始终合着舞蹈的节拍,在三角铁和铃鼓的伴奏下,演唱一段我不熟悉的歌词。 第二十五首:致薇拉。 第二部 第四首:独角兽具有古老的、在中世纪一直备受推崇的贞节含义:据说它(对于凡夫俗子是非存在物)一旦出现,它就在处女为它捧着的“银镜”中(见十五世纪的壁毯),也在“她心中”,亦如在第二个同样纯净、同样隐秘的镜子中。 第六首:古代的玫瑰(Eglantine)只有单层花瓣,呈红黄色,像燃烧的火焰。至今它仍开放在这里(Wallis)的个别花园里。 第十一首;涉及古老的捕猎方式,在某些喀斯特地区,猎人把帆布慢慢放进溶洞,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突然翻动帆布,当白得出奇的溶洞鸽受到惊吓,从地下的栖身处仓惶飞出时,就会被猎人射死。 第二十三首:致读者。 第二十五首:与第一部(第二十一首)孩子们的春天之歌相对应。 第二十八首:致薇拉。 第二十九首:致薇拉的一个朋友。 R·M·里尔克 林克 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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