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秦风·无衣》探索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诗经。秦风。无衣》
                 
  如何“与子同袍”?
                 
  多数对“与子同袍”的解释是“我和你合用一件战袍”,但是仔细想想这样的解释有些滑稽。怎么样才能“合用一件战袍”?一、你伸一个
                 
  袖子我伸一个袖子——这可怎么打仗哟?怎么行军哟?二、你穿一阵子我穿一阵子,这一个穿时,另一个就得光着,这样也不能打仗。要想理解
                 
  古代诗歌,就得首先理解古代的政治、军事、经济等等,绝不能凭我们现在的想法去推测古人。
                 
  产生《秦风》的秦地,即现在的陕西中部、甘肃东部,秦人在商周时代与戎狄杂处,以养马闻名,以尚武称著。当时的秦人部落实行的兵
                 
  役制,有点儿像满洲人的八旗制度,成年男子平时耕种放牧,战斗时就是全战士,武器与军装由部落成员自己准备。《孟子。滕文公下》
                 
  “什一使自赋”的“使自赋”,就是自备甲胄兵器、亲服兵役的意思。这种兵制在北方的少数民族中一直在延续着,《木兰诗》的“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就是从军者自己置备装备。在当时,成年的秦人男子是自己备有武器、军装的,一旦发生
                 
  战事,拿起来就可以上战场了。
                 
  《秦风*无衣》共有三节,后两节实际只是第一节的同义复唱,“同袍”“同泽”“同裳”是一个意思。这首诗表面只是一个人的独
                 
  白,实际上却是这个人在回答另外的人。从语气看,“岂日无衣”之前,一定是有人说了:“你有军装么?”答:“凭什么说我没有军装
                 
  ,我有同你一样的战袍。要出兵打仗了,我已经准备好了武器。我也要参军上战场。“”岂日无衣?与子同袍“,就是”谁说我没有军装?我有同你一‘样的军装。“
                 
  既然是有军装也有武器,又有上战场的要求,那为什么还不能上战场呢?答案只有一个:年龄不够。当时,男子到了年龄就要举行成丁仪式
                 
  ,通过了成丁仪式就有了参加祭祀与战争的权利,也就得准备武器了。“你有军装么?”实际是说:你有参战的资格么?一个年龄不够的“小
                 
  鬼“,早就羡慕上了那些当兵打仗的父兄。他自己早已悄悄准备好了武器和军装,就等着有战事上前方。可是人家说了:小鬼,你还小哩,有
                 
  军装么?有武器么?嗯!于是,才引出了这小家伙的一席话。
                 
  小家伙的这些话,只是平常的答话,可是写在纸上,便是一份言辞慷慨、情绪激昂的请战书,于是被秦人记录了下来,改写成了鼓舞斗志
                 
  的战歌。这份“请战书”表现出渴望
                 
                 
  战斗的热情,正好与当时秦人尚武的精神一致,这就是它得以流传的主要原因。诗的语言质朴无华,但情绪是发自内心的,所以有震撼人心的
                 
  力度,这是其流传千古的另一原因。
                 
  “与子同袍”的合理解释,就是:我有和你同样的战袍。
                 
  “王于兴师”的“王”
                 
  教科书注释:“王,指秦王。”其他注家也多是这样认为。
                 
  周代,等级制度是极为森严的,王是决不可以乱称的,那可是随意不得的大事。只有周王才可以称王,其余的诸侯依次称公、侯、伯、子
                 
  、男,直到春秋末才有人犯—上作乱,自称起王来。
                 
  《左传。定公四年》记载了著名的申包胥哭师的故事:申包胥到秦国求救兵,靠墙哭了七天七夜,秦哀公被感动了,就“为之赋《无衣》”
                 
  ,表示出兵的决心。这说明《无衣》一诗最晚是产生于秦哀公时代的。而秦哀公并没有称“王”,他之前秦国更没有人称“王”。秦国首次
                 
  称王是哀公之后200多年的秦惠文王。秦国无王之称,就不能说“王于兴师”的“王”指秦王了。
                 
  这王不是指秦国的国君,那他只能是周王了,但是哪一个周王,就得另外考证了。
                 
  “戈矛”“矛戟”“甲兵”
                 
  多数注释都很老实,“戈矛”就是“利戈长矛”,“矛戟”就是“长矛大戟”,“甲兵”就是“铠甲武器”,这样字字落实的解释,态
                 
  度是认真的,但对于诗来说反是进入了误区。
                 
  上古时代,长兵器有戈、矛和二者合—的戟三种,一个人只能操持其中的一种,不可能一个人又用矛又用戈,那是没法作战的。其实,诗
                 
  中的“戈矛”“矛戟”全是为了凑足音节的,这“戈矛”“矛戟”实为借代,所指的全是“甲”兵,就是所有的武器装备。不可强解,不可实解,
                 
  一实解了,诗味就没了。
                 
                 
  “修我戈矛”的“修”
                 
  “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修”均解释为“修理”“修整”,这是仅看字面的解释,这样的解释脱离了诗的中
                 
  心思想。这首诗表现的是尚武精神、军人气概,可是,“修”要解释成“修理”“修整”,就糟了:临阵磨枪的军人,算是什么好军人?“
                 
  王于兴师“时才想起修理武器,这样的战士还歌颂他干什么?这样的解释有损于诗中人物形象。
                 
  其实,“修”与“饰”同义,这个“修”完全可以解释为“饰”。“王于兴师”时,修饰修饰自己的武器、装备,给自己心爱的武器涂
                 
  点色彩,添点饰物,让它更有美感,这才能表现对待战争的乐观主义态度与必胜的信心,这才是战斗者,这才是诗中的英雄。
                 
  将“修”解释为“饰”才与诗义相合。
                 
                 
  “与子同仇”的“仇”
                 
  《诗经》“仇”用了三处,一、《周南。兔》“赳赳武夫,公侯好仇。”朱熹注“与逑同”。“仇”音qiu,与逑通。“君子好
                 
  逑“汉匡衡引作”君子好仇“二、《小雅。宾之初筵》”宾载手仇,室人人又。“陈奂《毛诗传疏》。云”《诗》训仇为匹,匹犹耦也。“
                 
  三、《大雅。皇矣》“帝谓文王,询尔仇方。”《毛诗传》“仇,匹也。”
                 
  而作“仇敌”意义的“仇”,《诗经》是写作“雠”的,如《邶风。谷风》“不我能慉,反以我为雠。”《小雅*采芑》“蠢尔蛮
                 
  荆,大邦为雠。“
                 
  同袍、同泽、同裳,为同义;戈矛、矛戟、甲兵,为同义:同与偕为同义,同仇、偕作、偕行,也应该是同义。“与子同仇”的“仇”
                 
  若解释为“敌人”,就不能与偕作、偕行构成同义了,这首诗同义反复的整齐就被破坏了。
                 
  同仇,即同伴、同行。“与子同仇”的“仇”,应该解释为“匹”,目口“伴”。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