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第四辑 羽毛落水的声音




  行走的风景

  题目是从《台港文学选刊》中一个栏目学来的,贴近于我们在草原看到的景色。
  草原上的风景并不会行走,即使秋空的云朵也不易流散——孤悬于海子一样湛蓝的天幕,远远地羞涩地打量我们这些闯入者。云的样子一如牧区的孩子。听到吉普车的马达声,这些孩子像羊粪蛋似地滚出来,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他们远远地观察着外来人,眼睛眨也不眨。用牙咬着衣襟。在草原上,行走的是我们乘坐的吉普车和面包车。草原上的山形水势,造就得浑然大气。眼前的一座山,在草色的金黄中漫漫矗立起来,可以驱策坐骑一口气跑上山顶。这样的山自然不崎岖,也不勉强。草原上的景物无一样在眼里看着勉强。河流像一条镀银的鞭子曲折而来,草地在秋风中苍茫而去。所谓山——其实是丘陵,只在草地的背景下起伏而已。若在黄昏,天空将暮色像铁锅一样罩在草原上。在弧圆的天边,如有火烧云,地平线上便翻腾熔流的金汁。如宁静无云,天幕则一派澄蓝,浮几粒金星,天地之交是白茫茫的光带。在草原俯仰天地,很容易理解生活在这里的人为什么信神,为什么敬畏天地。人在此处是渺小的。在暮色中,你若发现一个牧归的人在行走,那个移动的剪影,无异于一株树、一头不关四季变化的狼或狗,或如帕斯卡尔较体面的说法——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苇草。站在草原,会感到这里的主人决不是人,而是众生。你能够理解,蒙古人赶着羊群漫游,人与羊那样和谐,已然融为一体。在天地威重的注视下,人仿佛不敢凌驾于其它生灵之上。外边的人还会发现,居于草原深处的蒙古人为什么谦逊,即使高龄的老人也很卑微。在他漫长的一生中,骨子里浸透了天的辽远和地的壮阔,他只能缩紧筋骨劳作,仰仗天地活下去。最好的人生姿态莫过于谦逊、你如果仰面躺在草地上,咬着一根草茎痴望高天,这时有人走来向你皱眉瞪眼,宣布指示或发脾气,你会觉得他的举动古怪、可笑以至于软弱。这里只能顺应天地,而无法在天地的睽视之下树立所谓人的权威。因此,在草原上无法开展“文化大革命”,因为人的力量过于单薄,缺乏天安门广场那种人头攒拥,也没办法群情激奋了。克什克腾草原,任何一个嘎查(生产队)的草场都比天安门广场辽阔。在牧人的眼里,朝岚暮霭,流年丰歉,山高水低,人事悲欢,必由一只比人的手更有力的手、比人的脑更深远的脑在安排。有关神的事迹或心迹,蒙古人并不热心追问。不像在实证主义影响下的西方人到处探听诺亚方舟在哪里,耶稣是不是真的复活了。蒙古人目睹了眼前的秩序,以为是大道,便默不作声了。这种顺应,使他们的人生观更近于老子的哲学。草原的景物,熔铸了蒙古人浑和自然的个性,蒙古人也给草原的天廓地辐贯注了懒散厚重的心思。可以说,江南园林全由勉强而来,炫耀着人的机巧,因而那里精明的人们常常恨自己不够精明。精明的结果是更多的钱或名。在草原,钱只是天地手指缝漏下的微不足道的副产品。老天爷垂爱施舍些雨水,草儿长起来,牛羊肥了,牧人就有日子过。再去谋更多的钱,蒙古人对此会冷笑。

  乡村

  “乡村里仓房的大门打开了,准备好一切\收获时候的干草载上了缓缓拖曳着的大车\明澈的阳光,照耀在交相映衬的银灰色和绿色上\满抱满抱的干草被堆在下陷的草堆上。”
  这是瓦尔特·惠特曼的诗(楚图南译)每次谈到这里,我都想披衣穿鞋,到门口去迎这样一辆大车。
  乡村的丰饶与芳香,被这样一辆大车满载着,摇摇晃晃而来。所有的譬喻,在这儿都可以成为现实,节日、早晨、露水、星星、父兄、故乡。它们都可以是“满抱满抱”的,不会使喜欢这些词语的人失望。
  我是一个在城里长大的人,但无比喜欢乡村。我常为别人以为我是“一个在乡下长大的人”而宽慰,仿佛呼吸到干草甜蜜的香气,头上曾经顶过无数的星星。
  我认识一些人,在乡村长大却急于批评乡村。他们为贫穷而可耻,为自己童年没有上过幼儿园而羞愧。贫穷固然可耻,但光着脚在田野里奔跑,不比在狗屁幼儿园更益智更快乐吗?在乡下的河边,双脚踩在像镜子一样平滑的泥土,十趾用力,河泥像牙膏一样从趾缝清凉细腻涌出,比在幼儿园背着手念“ b、p、m、f ”更高级。
  乡村可以改变人生。两年的知青生活对我产生了颠覆性改变。这种改变在开始并没有显示出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乡村”像一个次序发布指令的基因程序一样,使我趋向一个标准的文本。从照片上看,我的身态骨架,包括表情浑如一个北地的农民,手上如同习惯拿着镰刀或赶车的鞭子。而隐忍、吃苦;好胃口以及顽固的幽默态度,也由乡村深深浸入我的骨子里,这使我在今天无论遭遇怎样狭促,都能够忍下去,并保持纯和的心境。我感谢乡村接纳了我这个孩子。
  有人以为知青怀想乡村是一种矫情,是浅薄地歌颂田园以装点无聊的生活。对我来说不同。我不知道是否每一个知青都在内心默想过乡村的土地。对知青来说,苦役无异于噩梦。我在乡村经历的体能上的磨难,至今仍然是最痛苦的。在夏日正午近40度的高温下辖地,人变成一个刚刚能呼吸、能机械移动的动物,脑里一片空白;而冬季的寒风可以把人脸冻得一碰一道血口子。然而我还是怀念乡村。当我在电视里看到农人到粮站排队卖粮的表情,我同时忆起了粮站周围庄稼发出的气息,那是叶子宽大的玉米的气息,比草多一些甜味,比河流又多出一些土气。在夜里,在蛙鸣和蛐蛐的歌唱中,这些气味会和落日、马粪与炊烟融合在一起,成为甜蜜而忧伤的印象,久存心底。
  农人言语简净,一语多关,透着十足的幽默和狡黠,使人感到宽和中的曲迂,如飨享村民的宴筵一样。你感到他们的语言有学习不尽的意味深长。听他们说话,像走在乡村大道上,一路览阅草尖上的露珠、高粱穗的密集和渠水的清凉。
  乡村无尽。只有上帝能够创造乡村,人类仅仅创造了城市。蛰居城市多年,我始终没有闻到乡村早晨、中午、晚上和夜里的气味,闻不到乌米、烤马铃薯、井水的味道。而我下乡那个生产队米面加工厂那头小毛驴发出的亲切的喷嚏声,也是近助20年来我在人群当中从来没有听到过的。

  棉花

  如果棉花就是棉株所开的花的话,这种植物的名称多么富于诗意,它是汉语中最美好的词汇之一。我在心里已经不止一次地感谢过那个为它命名的人。
  为棉花命名的人,是分种朴素到词穷的诗人,是富有儿童心智的农民。他指着一个个棉桃,想到了白云一样柔软的丝絮,这是它的花朵,那么就叫棉花。在我所认识的庄稼中,用“花”命名的只有这—种。
  在庄稼的命名中,谷、稷、菽、粱,仍然保留着单音节的古音,古人说话或许是锵铿的,现在听来僻而拗。而棉花充满生活气息,像童话。棉——,这个音多么温软悠长,带着女性的柔婉,而花是儿童们最喜欢的一个词。把棉花合起来,让人想起家,想到油灯和亮堂堂的灶火。
  如果不允许使用“上帝”这个词,我不知道是哪一只手为人类施予这么厚重的关怀,他使土地上长出棉花。棉花的丝絮,哪是什么花,是使人度过寒冷的宽暖的手掌。如果棉花是上帝的作品,我们则由此得知上帝在温厚之外的精巧,棉花的每一根丝从茎里长出需要多少耐心。在山川河流这些大作品之外,上帝也没有忘记造出纤巧的棉花。
  我越来越少听到“棉花”这个词,然而也庆幸这个词还没有被污染。有多少美妙的词汇由于虚情假意的滥用而黯然失色,像心灵、麦子、爱、信仰、内心深处,等等。而棉花悄悄地躲在乡村,像一个羞怯的、没有上过学的小女孩。我们低声说“棉花”的时候,会感受到我们自己仍然朴素,仿佛眼睛还是明亮的,双手能够摸到庄稼与树,在河流里洗脸,脸上经常流汗在阳光下晒干。这样的人是幸福的。

  钟声

  在音乐中,离生活最近的是钟声。换句话说,在生活与劳动产生的音响里,唯有钟声可以进人音乐。
  人常常把钟声当作天籁。它悠扬沉静,仿佛是经过诗化的雷声。城市上空由于烟尘环绕而使太阳一轮金红的晨间,钟声有如钢琴的音色,让半醒的奔波于途的人们依稀回忆起什么。像马斯涅的“泰依斯沉思曲”,不是叙说,而在冥想。人们想到钟声也刚刚醒来,觉得新的一天的确开始了。在北方积雪的早晨,钟声被松软的、在阳光下开始酥融的雪地吸入,余音更加干净。有时候想,倘若雪后之晨没有钟声,如缺了些什么,索性等待,等钟声慢慢传过来。这就像夏日街上的洒水车驶过,要有阳光照耀一样。
  钟声可亲,它是慢板。它的余音在城市上空回荡时,比本音更好听,像一只手,从鳞次栉比的屋舍上拂过,惊起鸽子盘旋。如果在山脚听到古寺传来的钟声,觉得它的金属性被绿叶与泉水过滤得有如木质感,像圆号一般温润,富于歌唱性。当飞鸟投林,石径在昏瞑中白得醒目之际,钟声在稀薄的回音中描画出夜的遥远与清明。在山居的日子里,唯一带不走的,是星星,还有晚钟。
  在晚钟里,星星变大了。每一声钟鸣传来,星星一如激灵,像掉进了水里,又探出头。那么,在天光空灵的乡村之夜,光有星星而无钟声,也似一种不妥;像麦子成熟的季节,没有风拂积浪一样。
  如果用人群譬喻,钟声是老人,无所谓智慧与沧桑,只有慈蔼。那种进人圆融之境的老人其实很单纯,已经远离谋划,像老橡树一样朴讷,像钟声这么单纯。自然这是晚钟,是孩子们准备了新衣和糖果、焦急等待的子夜钟声。在昼日,钟声是西装尚新、皮色半旧的男人,边走边想,瞻前顾后。他们已经不想独奏,也不甘合唱,发出一串连音,如数心事。总之,随你怎么想,钟声都能契合人的心境。
  一个没有钟声的城市,是没有长大的城市。在喧杂之上,总应该有一个纯和的、全体听得到的静穆之音。

  蜜色黄昏

  从东村回来的路上,我看见夕阳中的胡四台村像油画一般典雅。
  那些破烂的房屋不知哪会儿换上了镀金的衣裳,静悄悄地站在白杨树边,姿态温柔或许还可以说成羞怯。村边的湖泊热烈地盛满西天的堂皇,鸭子竟不敢涉足嬉戏。这条在草原中露出难看的白色的公路,也换成暖调子,像布满橙色的密密的小甲虫,通往天边。色·拉西平时遭人讥笑的土屋这时显出艺术格调,屋檐探出的橡木镀上一层铜色,青草在屋顶左右摇晃,像为羊圈里仅有的两只羊表演上风舞。此时宜有一支弦乐四重奏乐队,比如“塔卡斯”,穿黑色西装坐在村口演奏一支深情雅致的曲子,鲍罗丁或斯美唐纳。
  在余晖下面,白杨树不再是朴素的、穿着补丁衣服的牧羊人,而如含情脉脉的少妇,丰盛的枝叶眼波烁烁,树身如舞台追光下的裙装。在黄昏里,村里的屋舍草木成为准备外出约会的盛妆的情人。湖泊和紫色的云彩约会,杨树和被鬃发遮住眼睛的白马约会,色·拉西家里那头白肚皮的小毛驴要和谁约会呢?它站在栅栏里向公社那边遥望,每当开过一台拖拉机,它的耳朵就像劈叉一样变平。
  岗根·哈日像雕像一样站在门口,这是我堂兄为比赛而买的一匹洋马。它的高脚丰臀和微翘的尾巴,使它的动作像舞蹈一样轻佻。岗根·哈日从不套车干活,它尽最大的力量昂着头,削尖的血管密布的耳朵精巧警觉。它的眼睛如纯黑的水晶,雅净无尘。我觉得,马比其它动物都像雕塑,努力保持着汉朝时的姿势,身上每一块肌肉凸现分明,使人忍不住想摸一摸它宽厚的脖颈。在晚风里,马转过头来的神态最让人心动,未剪的鬃发在风中披纷,它的聪慧的眼里似有无限心事。
  如果马会说话,吐露的必是诗歌一样的词语,关于河流、草地和郭日郭山那面的马们的爱情。我曾经看过两匹马在山那边的草场漫游、吃草,然后交颈仁立,蜜汁一样的暮色流淌在它们饱满的肢体上。

  箭杆

  从高粱最高的茎上取一段杆,光滑雅洁,我们用它做箭杆。冬日,割下的高粱完全干透了,变成象牙白那样高雅的颜色,我们就有了箭杆。高粱也像半导体的天线一样,越往上越细,仿佛是什么人拔出来的,姑且说是司农的无神拔出来的吧。结穗的那一节茎细而光滑,如美人的颈子。在庄稼里,玉米怎样看都像北方的多汗的男人,粗壮、喧哗。虽然到了秋天,结了谷棒的玉米又开始像女人,但那已经是中年妇女,把众多的子女一个个夹在腋下,由于担心丢失,给孩子的头上戴上红流苏的婴儿帽。而高粱,始终像一位鲜润的女子,青翠而不是深绿,娴静而非豪放。
  最初我们并不知道箭杆从那里来,只看到在冬至前有赶马车的农人一捆捆地出卖。一块钱一捆。农人抱着窸窸作响的高粱,送到老太太家里,当柴禾烧,我们便向老太太伸出手:把箭杆给我们吧。
  用刀把箭杆削一个斜面,便是飞矢的尖头。在土墙下,我们常常拿出自己的箭杆摩挲。它在如玉的光润里,浮有血紫的纹样,仿佛真的穿射过敌酋的后背。尖头的斜面里,露出箭杆的瓤,绵密柔软,吮一下,能尝到一点点遥远的甜味。若一路大嚼下去,会有许多甜。但我们舍不得,因为这是箭杆。
  后来城里来了卖甜高架的人。这高粱不结粮食,只供人嚼,一毛钱一根。我们惊讶了,第一次看到翠绿的高粱,而它的“箭杆”在绕中蒙着白霜。这和我们的箭杆相差太远了,我们不喜欢,并憎厌那些把高架从头嚼到脚的小孩。
  箭杆还有一个秘用,就是把它的外皮剥下来,磨一磨,会像手术刀那样锋利。这在我们那里叫“细篾儿”。对那些眼睛只有一道缝的人,便说他是“细蔑儿拉眼”。意谓原本没有眼睛,用细蔑拉出来的。
  除了箭杆,我们还有各式的弓。这是用竹片系上鞋带、松紧带制成的。在我关于童年的记忆中,常有一帮小孩子端着弓,疯狂冲上一个小土包,或一堆麻黄渣子上面的场景,弓上搭着象牙白的高粱箭杆。
  想一想,我们小时竟有些像古人了。

  风

  如果世上有一双抚爱的巨手,必是草原上透明的风。
  风是草原自由的子孙,它追随着马群、草场、炊烟和歌唱的女人。在塞上,风的强劲会让初来的人惊讶。倘若你坐在车里,透过玻璃窗,看到低伏的绿草像千万条闪光的蛇在爬行,仿佛拥向一处渴饮的河。这是风,然而蓝天明净无尘,阳光仍然直射下来,所有的云都在天边午睡。这是一场感受不到的哗变。在风中,草叶笔直地向前冲去,你感到它们像暴躁的油画家的笔触,一笔、一笔,毫不犹疑,绿的边缘有刺眼的白光。
  风如此抚爱着草叶。蒙古人的一切都在这些柔软的草叶的推举下变成久远的生活。没有草,就没有蒙古包、勒勒车和木碗里面的粮食。因此“嘎达梅林”所回环祷唱的歌词,其实只有一句话:土地。每天,土地被风无数次丈量过,然后传到牧马人的耳边。
  到了夏季,在流水一般的风里,显出马的俊美。马群像飞夫一样从眼前穿过时,尾鬃飞散如帜,好像系在马身的白绸黑绸。而这样的风中,竟看不到花朵摇摆,也许它们太矮了,只是微微颤着,使劲张开五片或六片的花瓣。在风里,姑娘的蒙古袍飘飘翻飞,仿佛有一只手拽她去山那边的草场。这时,会看出蒙古袍的美丽,由于风,它在苍茫的草地上抖搂亮丽。而姑娘的腰身也像在水里一般鲜明。
  背手的老汉前倾着身子勉力行进,这是草原上最熟悉的身影。外人不明白在清和天气,他走得何如跋涉。风,透明的风吹在老汉脸上,似乎要把皱纹散开,把灰色的人撇胡子吹成小鸟的翅膀。
  在这样的风里,河流仍然徐徐而流,只是水面碎了,反映不出对岸的柳树。百灵鸟像子弹一样“嗖”地射向天空,然后直上直下与风嬉戏,接着落在草丛里歌唱。它们从来都是逆风而翔,歌声传得很远。

  草

  北地,当冻土浮露黑色,微微有一些潮湿的时候,上仍然坚硬,而草芽已经钻了出来。人实在无法想像,柔软像纸一样的草,怎么能钻透泥土的封锁?想不出像水洗过一样新鲜的草,怎样渡过漫长的冬天。
  草在生出的时候,抱紧身体,宛如一根针,像对土地恳求:我不会占太多的地方。而它出生的土地,总是黑黑的,这是它的产床。黑色总是令人感动,如同泪水盈满了土地的眼眶。草是绿色的火,在风和雨水里蔓延。一丛、一丛的,不觉中连成一片。在草的生命辞典里,没有孤独、自杀、清高、颓唐这些词语,它们尽最大的努力活着,日日夜夜,长长的绿袖子密密麻麻写的全是:生长。
  青草出生的土地,散发着草的汗香。
  惠特曼说,草“是一种统一的象形文字,它的意思乃是:在宽广的地方和狭窄的地方都一样发芽,在黑人和白人中都一样生长”。面对着草,能体会谦卑的力量、贫贱的力量、民主的力量。这些观念像草一样,在静默中,分分秒秒生长。
  “现在,它对于我,好像是坟墓中的未曾修剪的美丽的头发”(惠特曼)。齐白石在晚年也说过:让我的坟头青草茂盛。这句话也如一句诗。他们——这些洞悉人生的大师,都穿越了生死之门,看到草的生生不息。坊上青草,是生与死的美丽的结合。齐白石平静地说出这话的时候,仿佛看到了自己墓庐的绿意绵绵,而把死忘记了,如惠特曼说的“这最小的幼芽显示出实际上并无所谓死,……生一出现.死就不复存在了。”
  惠特曼的诗中无数次出现过草,而且他的“话语像草一样朴实”。在他笔下,在密西西比、黑奴、巴门诺克、精神、流动、气概这些汹涌的词汇中,草叶蓬勃地长出来,缠绕着这些词,如同花环,散发芳香。

  种子

  没有什么比种植更吸引人。聂鲁达的诗说:“……农夫,口袋里装着一颗颗种子,急急忙忙地耕地。”聂鲁达所说的农夫是处在饥饿中的人,所以急急忙忙。当人们想到种子到明年才能变成果腹的粮食时,真感到岁月无情。
  我在童年有“种子癖”。古联云:“曾有清狂左传癖,未登神妙右军堂”。此癖为清狂,而不是轻狂,可见癖得洁净。读左传生癖不如收集种子好玩,此书杀伐气很重。我把收集的种子放到一个铁皮里,盒有新疆人拍打的铃鼓那么大。我常举起来晃一晃,其音如磐。因里面有桃核、杏核。而苹果的籽儿和小麦只在里面“沙沙”地奉和,很谦逊。
  我抱着种子盒在向日葵下松软的泥土上观摩。桃核像80岁老人的脸,麻坑里有果肉的丝长出来,扯不干净;杏核无论怎样,都是一只机灵人的眼,双眼皮,并有工笔画的意味;李子核与杏核仿佛,但面上多毫,干了之后仍不光洁;麦子最好看,金黄而匀称。我想上帝派麦子过来,不止为了白面烙饼,还可以作砝码。从掌心捏麦子,一粒一粒摆开,仿佛什么事情就要发生了。我还收集过荞麦的种子,因为弄不到,就把枕头偷偷弄了个洞,搞一些出来。当然这只是荞麦皮了,像拿破仑时代的军帽。因此我让荞麦在盒里当警察。我收集的种子还有红色的西瓜籽、花豆、像地雷似的脂粉花的籽以及芝麻。
  在种植之前,不妨召集它们开会,为它们选王。举盒子“哗啦啦”晃一阵,表示肃静,再打开看。桃核虽有霸王之气,但愚昧,很快就被推翻了。杏核无意于高位,而黑豆与绿豆太圆滑,玉米简直像个傻子。最后麦子当选了,即那颗最大的麦子籽儿,我在它身上涂抹了香油,又按着桃核与杏核的脑袋向它磕了三个头,让小红豆作他媳妇,芝麻作他的智囊,西瓜籽儿必须每天向麦子溜三遍须。
  我不明白鲜艳多汁的杏肉为什么会围着褐色的核儿长成一个球。它们是从核里长出来的呢,还是生长中暗暗藏着核。而麦粒会向上长成一根箭,而不是麦瓜。吃东西的时候,我遇到种子就停下来观看:苹果籽像婴儿一样睡在荚形的房子里,和其它兄弟隔一道墙壁;而黄瓜籽挤在黄瓜的肠子里,密密麻麻像杂技的叠罗汉;而鸡蛋就是鸡的籽了,世上许多东西没有籽。我在赤峰电台的时候,曾有一位患强迫症的编辑,半夜时把办公室的红灯牌收音机偷偷埋入地里。别人发现后,他说:明年就长一个半导体。
  他为万物寻找母体与种子的关系,相近的东西不妨看作是生育的关系。
  种植的时刻让人激动。当你把随便什么核或籽扔进地里,看它孤零零地躺着,替它难过,又替它高兴。它要生长了,也许被埋葬了——如果它不生长的话。我再也见不到它了,除非它明年长成树。你长成树我也见不到你了,因为你变成了树。浇完水之后,立刻进入了盼望的焦虑里。你坐在土地上,静静等待种子破土而出,是天下最寂寞的事情。
  我所播种的,除了几株草花之外,多半没有发芽,几乎个个欺骗了我。我扒开土观察,于是又见到了它们。还是老样子,但黯淡了,一如沉睡。我只好放弃努力,去关照那些并非由于我的原因而自由生长的植物,如辣椒,如杨树,如在屋檐下挤成一排的青草。青草甚至从甬道的砖缝里长出来,炫耀毛茸茸的草尾巴。我从书上看到,青草的种籽除了在风中播撒之外,还有一些由鸟儿夹带到各处。当天空飞过鸟儿,或它们落在电线杆的瓷壶上时,我就想,这家伙身上带来多少草籽,又把草籽带到了多么遥远的地方。

  烤火

  在大雪飞落的冬季,烤火成为一个甜美的词。
  人们出去、进来,仿佛是为了接近烤火而做一些准备。
  烤火的姿势最美。伸出手,把手心与动荡的红焰相对。你发现手像一个孩子,静静倾听火所讲述的故事。
  我爱看烤火的手,朴实而温厚,所有在劳动中积攒的歌声,慢慢融化在火里。抓不住的岁月的鸟翼,在掌心留下几条纹,被火照亮,像羽毛一样清晰。
  烤火的男人,彼此之间像兄弟。肩膀靠着肩膀,脸膛红彤彤的,皱纹远远躲在笑容的阴影后面。用这样的姿势所怀抱的,是火。像他们抱庄稼迈过田埂,像女人抱孩子走到马车边上。
  烤——火,这声音说出来像歌声结尾的两个音节,柔和而亲切。说着,火的伙伴手拉着手从指尖跑向心窝。
  你在哪里看过许多人齐齐伸手,在能摸未摸之际,获取满足。这是在烤火,火。
  在北方,田野只留下光洁的杨树,用树权支撑着瓦蓝的晴空。雪后,秋天收回土地上的黄色,屋舍变矮,花狗睡在炕梢,玻璃窗后睁着猫的灵目,乌鸦飞过山岗。
  雪花收走了所有的声音,河封冻了。这时,倘若接到一个邀请,倘若走进一个陌生的人家,听到的会是:
  ──来,烤火,烤烤火。

  桑园的雨

  每一场雨,对桑园的小虫都是汪洋。尽管是小雨。雨滴落下来,对小虫来说也是可怖的事情。譬如,一个比你身体大三倍的水坨子。啪叽砸下来,很意外的。
  我想,即使如雨滴的大小,按人的身体比例设定的。它只有人的泪珠那么大,只有半个耳垂大,千百滴于人身上,砸不坏也吓不坏人。雨水即使多到让江河决堤,也给人留有余地。它下几天几夜,有时间让你撤退。这里面仿佛有上帝的恩典。
  我不知道桑园的瓢虫怎样看待雨。雨水灌注它的洞穴时,瓢虫是否用驼圆的背,抵在洞口?雨在天上一看,瓢虫你别没大没小了,下!一夜的光景,把瓢虫冲出六道街之外。鸟喜欢雨,它以为这是水珠的落地比赛,而且自己羽毛不沾水,它早就想让昆虫之类知道此事。但别打雷,即使是一分贝的噪音,鸟也很烦。乌站在松枝上,看雨丝像门帘子一样挂着下。老下,不见上来,不知雨,后来做什么去了。松树在雨中睡着了——一下雨它就困——梦见自己穿上了黑礼服,偷偷散发着松香气味,和后街的柏树幽会。鸟看了一会儿,换一换脚。蚂蚁前天就知道有雨,弄好了遮蔽措施。但洞里很小,蚂蚁们只好整齐地坐着,像赴前线的士兵。走惯了,蚂蚁感到六足不宜。后来,它们搞无伴奏合唱,用人类听不见的600赫兹的波长。
  人不把雨放在眼里,家里外边都能呆,不搭你上帝的交情,什么把雨点设计很小之类,不信。雨停时,我曾在桑园坐着,在许久的寂静后,传来一声怯怯的鸟啼,仿佛第一个推门张望者的悄悄自语,这时昆虫蹑足活动。风一吹,树甩头发落下一层雨滴,它们吓得往回跑,以为雨又来了。其实,阳光明晃晃的洒得哪儿都是。

  啄露而歌

  我在一篇文章中说过:“雨后,桑园在许久的寂静后,传来一句怯怯的鸟啼。”
  早上,我又在雨后的桑园听到这样的啼唱,这只鸟的喉间仿佛有丰盈的水珠,或者它在练气功,津液满颊吧。我担忧的是,这样歌唱,不会呛水吗?我童年的朋友三相,曾向我炫耀含水歌唱,抿一口花茶根,唱颤音的“美丽的哈瓦……”还没等“那”,呛了。一阵咳嗽,我把他脊背噼啪一通捶打。
  雨后,树叶上流漾水珠,小鸟感到树上挂满水滴的钻石,惊喜自语。也许,它有意啄一滴水嗽口再唱。像我唱蒙古歌之前须饮烈酒润喉一样。
  行家说,这自是鸟的唱法,叫“水音儿”。画眉、红子都会此腔,尤其邢台以南产的红子。”腔名“农滴水儿”。
  我宁愿相信这样的情景:初晴,鸟儿啄头顶的一滴水,凉啊!它不禁喊出声来。如果没有污染和人类捕杀,鸟儿实在过着神的生活。

  珠宝

  我认为在雨后的桑园里走,会拣到珠宝。
  雨后的土地多么干净。新鲜的黄土在雨水下渗的引力下,更紧密平整。白沙江在一起,形成边线性的弧圈。仔细看,在白沙的边缘,还有一线黑砂。
  而逆光的树叶更加葱茏,它有意无意地轻扬,甩下叶面上滚圆的雨水。这时地面上的小石子特别醒目,雨水把它们变新鲜了。黑石子显著珍贵,黄的有一股陶的味道。而小小的玻璃碎片,远远射来刺眼的光芒,一闪即逝,像鱼雷快艇上开探照灯的水手。近看,“玻璃碎片”有时只是一颗水珠。

  树叶欲飞

  每一片叶子都像一棵树。
  这是一位名人说过的话,如伏尔泰那样的名人。据说这句话曾经启发一个人开创了一门学科。
  取一片树叶端详——一如杨树或榆树——宛似一株仁立的树,枝干清晰,冠冕丰满。或者说此乃树的相片的绿色底版。叶子在心里纪念树,像孩子纪念妈妈。对着阳光看树叶的脉络——即树干的微缩——实如通达的渠,水分多么高兴在透明迷宫的走廊里跑来跑去。
  树叶还像摇摆不息的婴儿的手掌。如此,每一棵树都是一尊千手千眼菩萨。树的确是树菩萨,以清凉救人。
  树叶亦如一只只小鸟,伏在枝头。它的纹路像被挂羽毛,在风里,这些羽毛颤抖着,欲飞。当树叶在你面前翻卷时,确如飞不起来的挣扎。

  金毡房

  今天的雨,刚下时竟看不清它在哪里。我以为是自己没戴眼镜的缘故,戴上仍看不清。这里原来不曾下这种江南的雨,沾衣欲湿等等,让人不好意思。此地人习惯暴雨骄阳或干旱。
  我撑伞到桥下,找一处沉黑的背景看雨。雨丝清晰了,每根约有半尺长,倏而钻地。对人视网膜而言,雨滴如丝。落地的速度再快一些,此丝则有一尺或二尺长。
  少顷,雨大起来,在黑色的马路上溅起水花。看上去,千百之众的年轻的雨跳迪士高,在街上使劲跺脚。
  雨滴落下来,有的沉寂,有的宛然成泡——一座透明的宫殿,原来雨滴下凡造宫殿玩儿。水泡浮游,转瞬被雨滴砸灭,很骄嫩。这时,又有新的玻璃宫耸然水上。当水泡连成一片时,使人想起曹丞相的八百里连营。
  雨神下雨,也是不得不做的工作,不妨弄出些水泡自娱。说话间,西边落日灿烂,把水泡染得如可汗的金毡房。

  呼吸

  喝酒的时候,打开瓶塞静置几个小时,它的味道才慢慢醒来,好像你不能强吻一个梦中的美人。初开瓶时,瓶里的气味令人不悦,躁而厉,亦像美人起床后尚未漱齿。
  这是就红酒而言。若饮五粮液,开瓶即饮,同时摄入不少香味。但多数白酒仍须开瓶让它和空气接触。行家叫让酒“呼吸”。
  酒有灵魂,开瓶之日即涅槃之时,赴死而永生。酒,引颈吸足了底气,活动筋骨,然后大干。
  呼吸不止于红酒,草木皆呼吸,于子夜最盛。一位小提琴大师告诉学生,把曲子拉好的关键是匀净每一句的呼吸。这是一位俄罗斯大师说的,却如通《易经》的国人的口吻。
  刚才,我把广腹高脚杯擦得晶亮,斟半杯酒来到桑园,放在石凳上,读书。酒是法国产,据说属“天王”一级。
  桑园并没有人经过,我喜欢射进红酒里的阳光。我想象,过一会儿,鸟儿在头顶盘旋,几欲低飞窥视此杯醉人的光芒。
  读书时,我不时看几眼酒,那种酡红无可言说,像藏着极大的秘密。血,在女人腿上翻卷的金丝绒,小心划一根火柴照亮的宝石。
  我端起酒杯,轻轻晃曳,心想你呼吸够了没有?吸一口咽下,感到它的身体栽到胃里,一路点燃温软的烛光;其魂魄上扬,在喉间缭绕,放出余香,和你悄悄说话。
  我端着酒,等待鸟儿飞来助兴。

  上帝的伏兵

  有一只粉色的小虫子在空中旋转,好像一只小虾,在空气的水里下沉。这是我在桑园练拳时看到的。但我知道,谁也不能摆脱地心引力,包括虫子。它的头部或尾部必有一根丝悬着。
  我俯身,看它舞蹈。此物也是壮士,从口里或腹内泌出绳索,且出且下,转着圈儿,不惧脚下深渊,也不怕这丝吐半道不够用。但我还是看不清那根丝,近视。
  雨后的太阳进然而出,像把云彩的棉絮挣破了。阳光洒过来,照见虫子上方一根银丝,闪亮。
  我把树枝小心抬起,看丝缚在哪里。却见:这个宽如老鹰翅膀的树枝下面,悬藏着密密麻麻的雨滴。我惊讶了,这些雨滴向我闪烁千百只眼,而且圆圆地要坠下去,警告我松开手。是的,我发现了造物的机密,便战战兢兢松开,仿佛碰掉一滴水,都是我的罪过。
  它们是上帝的伏兵,正在监视那只粉红的小虫往地面降落。

  起风

  在树林里走,忽而起风了。这风不算弱,却明净无尘。仰面看绿意连绵的树冠,听到咯嚓的折枝声。一会儿,地上散布断枝。
  被风摧折的悉是枯枝,黄褐色,像死蛇一样。但杈桠伸张,仿佛不甘心于坠弃。周围的大树那么茁壮,叶子在枝上一片片相互摩拳,在风里把低缓的呼吸声传得很远。
  我感到一点悲凉,白杨树粗壮向上的躯干泛着生命的青色,枯枝卧在它的脚下,枯枝已经不能叫作树了。
  风止息,在宁静中,我又想到枯枝,也许勿庸替它悲悼。它或许正在感谢于风,将其从弥留中解脱,送还地上,得到盼了许久的安然。它刚刚开始枯干那会儿,树干的汁液已经渐少,枯枝瞅着叶子片片发黄,不知何时飞旋而走。它也许就盼望回到俯瞰了许久的土地上。但枯枝必须经历萧索的整个过程,不能加快,亦不能减慢。那么,就在风不期然而来之际,这个时刻就叫作大限,也许还是一个庆典。枯枝在离开树的刹那,总要断然一响,清脆之声远远近近都听得见。这声音的脆亮,是痛苦的最后一吼,还是欢愉的意外之音,我不清楚。或许这两种情态都包含其中了。
  我不清楚的事情,就不再思索了。人的毛病之一,在于喜欢设出两种结论,然后选择其一。这就导致更深的迷惑。
  就在我快要走出这片树林的时候,身后又传来四面八方的簌簌之音。我回头看起伏如浪的树冠,又起风了。

  荞麦花与月光花

  那年上秋,我在刀把子地机井房住了一个月,就一个人。看机井,因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防止地主富农破坏。“文革”中的地富分子,当年也许是最驯良和健壮的人了,他们见人则把路让开,低着头。由于劳动强度远超过贫下中农,因而更健壮。譬如我们队里老刘家的坏分子、老武家地主和老胡家富农。
  我早知,他们再健壮,也万万不敢破坏机井,甚至连一棵庄稼也不敢碰。
  一天的后半夜,我急起撒尿,跌跌撞撞冲到屋外。人醒了,但除了腿脚和撒尿的机关外都睡着,即古人所谓“寐”之状态,摇摇晃晃地缓释负担。尿时,睁开眼,一惊。闭上再大睁,竟害怕了。我发现机井房周围落满大雪,白茫茫无限制。我收尿速奔回屋。躺在炕上想,下雪了,啊?这时候全身都醒了。先想现在是几月,这不才九月吗?中秋节还没过呢。再说也不冷啊,窗户开着,屋里也没有火盆。不行,我蹑足下地,趴窗户一看——
  大雪,毛茸茸的,约摸一尺厚吧,随着地势起伏。渐渐地,我明白了,披衣出屋,来到当院的土坪上。
  荞麦呀,这是荞麦地。它们迸放繁密的白花,花瓣密得把地皮都遮住了。在白花花的大月亮地里,就是一场大雪,吓退夜半撒尿者一名。我在机井房住了一个月,当然知道屋前左右都是荞麦,开花了。但想不到在月夜,茫茫如此。我站着,然后又蹲下了。我相信有“月魄”一说,即月亮的灵魂,常在静谧之夜出窍。这时候,月色细腻柔美.地上的坑坑洼洼无不承受到这种白面似的抚摩。当然月亮不会无故出窍,倘它在地上有情人(比如在刀把子地附近),必是荞麦花无疑。荞麦花在倾泻的月光下,微仰着脸,翕张口唇,感泣而无力言说。无风,蓝琉璃的夜空,小星三五在东。白花花的荞麦地如此专注于一件事,这太感人了,想不到世上有如此美景,可以由于内急而得以窥之。我知道老天爷会下雪,但不知它还会造设烘托一种非雪之雪,酷肖。文人所称“梨花似雪”,颇觉勉强。梨花在疏枝上擎举,地上黝黑,即使在月夜,也觉得这么高的雪不易。荞麦花却雪白无疑,那种朴实的村妇气,在月下净去,宛如城里美人了。
  我感到,月光和荞麦花的神秘交往还没有结束,它们跟人不一样,在静美中传递更广泛有力的信息。我以肉眼当然看不出来,但也不碍什么事。突然,我后悔了,当一个人厌倦白天的种种单调景物时,谁知道造化在夜里制出许多奇境呢?我不知错过了多少机会。
  节气近于秋分了,脚上一蓬绿草的修长叶子上,果然沾满露水。秋虫的鸣唱此起彼伏,唐人(如白居易)说的“霜草苍苍虫切切”,或“早跫啼复歇”。我不知道唐朝时“切切”之音怎样读,白居易又是陕西渭南人。我听此虫声乃是“滋儿滋儿”。
  看了一会儿,觉得有件事未做。想一想,认为应使另一半尿复出,然此物已不知去向。又呆了一会儿,心里难受,想家了。也许是眼睛被雪白簇密的荞麦花逼出了酸楚。我今日想家,只是惦念父母,可用一个“忧”字结。二十年前想家,是想念包藏着童年与少年的远方的城市,实际是“怜”己。冷不丁想起,我怎么跑到这远离人群的刀把子地机井房前的土坪上蹲着呢?况且是半夜。
  现在我的愿望仍是想看一眼月光下的荞麦地。天地间,月在上,荞麦地在下,我披衣蹲着。

  观音

  我十一二岁的时候,住在翁牛特的红山水库边上,当时全家都下放到了那里,在“五·七”干校。
  说住在“边上”是恰如其分的,房子在高崖上,推窗即见浩渺的水。但这不是湖边,只好说住在库边。
  在库边住,我有过奇异的经验。刮风的时候,库里也能掀起浪,大时也有三、四尺高。没有星月的夜晚,哗哗的涛声如在枕旁。睡不着觉,听来听去,风浪声中似有人的呼喊。我不敢出屋,因为这是夜。红山水库总有几个颐和园大,几幢土屋孤立于崖,周遭悉为沙丘、灌木与荒草。我仔细辨析着涛声里的人语,是呼喊或是哭叫。我推测着呼声背后的故事,渐然入睡。
  次日早晨,水库平静了。水的平静是无比平静的,不像草,有时还摇曳。水面一丝波澜也没有,难道这么大的水库能保持这么光滑?仿佛放进一个碗内也不会洒出点滴。我想昨夜里的喊声,是不是绝命者在惊涛里的呼救。水很温柔,或许溺死人后就又须潋滟了。过了几日,并无淹死人的消息。但我的确像听到了人的声音。并不是毛说的“万户萧疏鬼唱歌”。
  坐在野地,尽管没有一丝风和任何生物的活动,依稀也能听到某种妙音,如庄子说的“天籁”。过了子夜,星垂平野,虫子亦不复卿卿,有声从远方来,不绝如缕像一种波,如叹息也如反思。我说的当然不是自己的耳鸣,而是如歌的外音。我疑心那是由星星传过来的, 这声音与其说是听来的, 不如说是感到的。像佛家之“观音”。

  星空

  星星对我展示一种人格化的亲近姿态,是在达里湖畔的一个夜晚。
  达里湖形似一牛肩胛骨,位于克什克腾草原的西北边缘。我们到达之时已届仲秋,湖边遍生红草,像一堆堆暗燃的炭火,驱逐已经逼人肌肤的寒意。达里湖在蓝得刺眼的天空下悠然映出远山的倒影。在人迹罕至的蒙古高原,此湖安闲丰腴,像赋闲的天神。远眺湖面,鸥鸟起伏,浪挽涟漪,无意中领会到达里湖的女性化气息。难怪当地有传说,把湖神称“达丽娘娘”。
  看达里湖,你要调动好精神,一口气把它看够,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心若一软,贪图眼福回头再看一眼,就难免又看上半天。所谓“流连忘返”就是这个意思。你看到了什么呢?无非湖光山色,它如亘古不移又似瞬息万变。造化和人工的区别就在这里:人之手下无论多么巧妙的制品,刺绣也罢,园林也罢,总是极尽复杂,然而观者一目了然。自然展示的是单纯,好像啥也没有,浑然而已,给人以欣赏不尽和欲进一步了解却又无奈的境界。譬如看达里湖的蓝,令人惊羡,宛如在蓝中还有什么更美的东西。想起了一本台湾畅销书:《最蓝的蓝》。
  入夜,我们几个不怕冷的人决意在湖畔的蒙古包下榻。蒙古包的样式设施均好,但这宜于夏夜里睡,离地半尺无遮拦,冷风自由去来。十多个人盖着被子和大衣挤在一起,在烛光下讲些稀奇古怪的故事。近子时,我出外解溲,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得说不出话来。
  满天的星星肃然排列,迎面注视着你。它们好像在蒙古包外等候了多时。在这里看星星,星星们在你眼前亮起,一直亮到了脑后。你仿佛把头伸进了一座古钟里面,内里嵌满活生生的星星。我顿悟《敕勒歌》中为什么有“天似穹庐”的句子。在这里看到,天原本就是一个硕大的圆形屋顶。很低很矮,始终伏在人的脚底下,好像一抬脚,哪里都可以去得到。这儿的屋舍牛栏也是谦逊的,决无都市大厦的傲慢。
  站在夜风中的达里湖畔,脚下是地,遥遥与地相接的远方就是天了,因为那儿星斗闪烁。在草原看星星,无须仰头,可如观壁画一般平视。李白诗云“云傍马头生”,不是虚言。在这里,星星会像铃铛一样系在马鬃旁。先人称“天圆地方”,不错不错。以往看星星,觉得它们清冷遥远。在沈阳,几乎无星星可看。这里的星群太生动了,每个星都像伸着头在观察我。这里的星星多得很,它们拥挤嘻笑,它们矜持沉思。看到它们,我想起“摇摇欲坠”这个不大好听的词。星星和达里湖只有一步之遥了。也许它们已经看清了人间的事情,便不欲进一步深入了,台湾诗人郑愁予将星星亲昵称作“星子”,我看到的真是一群有灵性的星子。星子们,你们是别在哪一位酒醉的天神衣襟上的徽章呢?他踉踉跄跄地把你们携到了达里。这位天神一定是英雄,不然怎么会拥有你们这些精灵。银河在头顶疏然一束,怕会是天神从肩上滑下的薄薄的羊毛围巾呢。

  静默草原

  谁有过这样的经历呢?
  站在草原上,你勉力前眺,或回头向后眺望,都是一样的风景:辽远而苍茫。人难免为这种辽远而惊慌。
  在都市里生活,或是寻访名山以及赏玩江南园林的人,都习惯于这样的观察:眼光的每一个投射处,都有新景物可观。景随步移。
  然而草原没有。
  蒙古牧人前瞻的时候,总是眯着眼睛。他们并非欲看清楚天地间哪一样东西,而是想在眼里装填一些苍茫。
  城里的人大睁着眼睛看草原,因而困惑。草原不可看,只可感受。
  脚下的草儿纷纷簇立,一直延伸到远方与天际接壤。这颜色无疑是绿,但在阳光与起伏之中,又幻化出锡白、翡翠般的深碧或雾气中的淡蓝。
  因而草原的风是具备了看不到与看不尽这两种特点。
  和海一样,草原在单一中呈现丰富。草就是海水,极单纯,在连绵不断中显示壮阔。
  有一点与海不同:观海者多数站在岸边,眼前与身后迥然不同。草原没有边际,它的每一点都是草原的中心。与站在船上观海的相异处在,你可以接触草原,抚摸、打滚地甚至过夜,而海上则行不通。
  在草原上,辽阔首先给人以自由感,第二个感觉是不自由,也可以说局促。人,置身于这样阔大无边的环境中,觉得所有的拐杖都被收去了,所有的人文背景都隐退了,只剩下大地人,而人竟然如此渺小与微不足道。二十世纪哲学反复提示人们注意自己的处境,在草原上,人的处境感最强烈。天,果真如穹庐一样笼罩大地。土地宽厚仁慈,起伏无际。人在这里挥动双拳咆哮显得可笑,蹲下嘤嘤而泣显得可耻。
  外来的旅人,在草原上找不到一件相宜的事来做。
  在克什克腾,远方的小溪载着云杉的树影拥挤而来时,我愿意像母牛一样,俯首以口唇触到清浅流水。当我在草原上,不知站着坐着或趴着合适时,也想如长鬃披散的烈马那样用面颊摩挲草尖。
  草原上没有树,所以即使有风也听不到啸声,但衣襟已被扯得飘展生响。我扯住衣襟,凝立冥想。关于克什克腾的一些旧事,譬如霍去病在狼居劈山立碑、康熙大战噶尔丹等等一俱杳然无踪。
  草原与我一样,也是善忘者,只在静默中观望未来。

  绿釉百合

  下班路过北陵的桥头,见一妇人卖鲜花,满天星、玫瑰和百合。她的自行车上挂着纸板,用墨汁歪歪扭扭地写着:“情人节”。这几个并不好看的字显然认真描过,像在汽灯之下准备登台的盛妆的乡村演员。
  在她的花摊旁,有人看,有人买,但从情态观察,购者未必为情人所购。我也想买一束,没有情人,想送给家里那尊东汉广腹绿釉陶瓶。
  我看中了百合。过去没见过白百合花。故乡的山坡上,到了六月星散耀眼的红百合,像妖娆冶游的舞女。蒙古人称之为“萨日朗”花。它们村,也近于野,放在案头太闹。我买了两株白百合,三朵微垂的花儿静娴于绿叶顶端。回家,我从橱的高处小心棒下“汉绿釉”,亲切地告诉它:“高兴吧,我给你带来了情人”。绿釉陶瓶是见过世面的使君,也静穆着。我家的所有,只有它在汉朝勾留过。瓶内添入清水,捧察有顷而未见漏水,不失瓶的本性。
  这样,纯洁矜美的百合与古朴大度的绿釉陶瓶依偎一体,我则目睹了一幕感人的邂逅。百合卷发似的花瓣幸福洋溢,又像少女精制的裙裾。它们仰着脸宛如倾吐什么或听对方倾吐。绿釉陶瓶在花的映衬下鲜洁许多,穿越岁月,欲剥的釉色泛出云母片似的光晕。凝注片刻,我退下了,感到自己的多余。
  在咏百合的诗文中,读过较多的是德富芦花作的。他住在东京附近武藏野的乡下,有许多的机会观察自然。他的《自然与人生》中,许多地方写到百合——也是白百合,或许那儿没有内蒙高原的红百合吧。“后山腹背长满葱茏的萱草。中间点缀一两棵山百合。白花初放,犹如暗夜的明星……有时遇到背草的儿童,草蓝上也插着两三枝……趟着齐膝的露水将它攀折,花朵如一只白玉杯”(《山百合》);“天黑,从山上下来,夹径青茅,苍碧一色。点点百合……暗香盈袖”(《晚山百合》。以上均为陈德文译)。德富芦花倾心于百合的隐逸操行与美人掩面的凄美。对草木的素白,他天生珍怜。如写芒草、月下白菊或富士戴雪。
  话拉回来,我案头的百合出身不详,想必不是幽谷品。而这尊乐汉绿釉隐瓶,依常识,也不过是汉代百姓盛米之物,当时几乎家家都有。但它们的结合,对我仍有英雄美人百代一逢的惊喜。
  易凋的百合现今在一千七百多年前的古瓶中寂美暗放。它们千载难遇,但毕竟一遇。而人的逢遭,过短也过于局促了。

  春天喊我

  街上有沈阳的第一场春雨。
  春雨知道自己金贵,雨点像铜钱一般“啪啪”甩在地上,亦如阔少出牌。
  下班的人谁也不抱怨,这是在漫长的冬天之后的第一场天水。人们不慌张,任雨滴清脆地弹着脑门。在漫长的冬天,谁都盼着探头一望,黄土湿润了,雨丝随风贴在脸上。但是在冬天,即使把一瓢瓢清水泼在街上,也洒不湿世界,请不来春意,除非是天。
  然而在雨中,土地委屈着,浮泛腥气,仿佛埋怨雨水来得太晚。土地是任性的情人,情人总认为对方迟到于约会的时间。在犹豫的雨中,土地扭脸赌着气,挣脱雨水的臂膀。那么在眼前已经清新的时刻,凹地小镜子似的水坑向你眨眼的时刻,天地融为一体。如同夫妻吵架不须别人苦劝,天地亦如此。
  在下雨之前,树枝把汁水提到了身边,就像人们把心提到嗓子眼。它们扬着脖颈等待与雨水遭逢。我想,它们遭逢时必有神秘的交易,不然叶苞何以密密鼓胀。
  路灯下,一位孕妇安然穿越马路,剪影如树的剪影。我坐在街心花园的石椅上,周围是恋爱的人。雨后的春花,花园中恋爱的人即使增加十倍也不令人奇怪。我被雨水洗过的黑黝黝的树枝包围了,似乎准备一场关于春天的谈话。树习惯于默不作声,但我怎么能比树和草更有资格谈论春天呢?大家在心里说着话。起身时,我被合欢树的曲枝扯住衣襟。 我握着合欢的枝, 握着龙爪槐的枝,趴在它们耳边说:“唔,春天喊我。”

  西红柿

  在我长期喜爱的东西里,有一样是——
  西红柿。
  我甚至为它着迷。如果我看到哪一个人站在路边,弯着腰,忘情地吃一只西红柿时,就感到他是自己人,是“我们”。
  而“我们”在吃过西红柿后,手向地上甩汁水,以袖子擦腮,更令人感到亲切。假如真的有一位上帝,它看到子民这样享用造物的恩典。一定会高兴。这样吃柿子,与喝柿子汤、在桌边文雅地吃糖拌柿子完全不一样。当一个人腮边没有沾上西红柿的汁液,那珍珠般莹润的西红柿籽没有在牙齿间上下飞逸时,仿佛还没获得更大的幸福。即使如啖西红柿,幸福亦有大小之别。
  我吃柿子前,掰开,看。赞美它们。在鲜红的西红柿的穹窿里,绿莹莹的籽像小粒的翡翠排成一个小金字塔,也像杂技演员叠成的罗汉。这令人欣喜,和其它果蔬比,这个情况似乎藏有更多的秘密,比杏与葡萄肉更神秘。我有时对站在顶尖的西红柿籽说,小心。别掉下来!每个西红柿里都有五个装籽的房间,泛黄光的小籽像小鸟的眼睛,滴溜溜的。它们像议员一样,在五个大厅里表决秋天的事情。
  我的朋友赵世民是乐评家。有好几次,我赶到他在鲍家街的居所时,都见他笑着,进厨房取一只大红柿子,掰一半给我。接过来吃,特朴实,这时候虚情假意的东西一点都没有。他吃完还拍拍肚子,更加“我们”。而后的谈话是轻松愉快的。那年赵世民生病不能下楼,其兄大踏每天都为乃弟送柿子。
  有一次,我到一位高官府上去。高官客厅里好吃的有的是,譬如镶花生仁的红枣等,荔枝成筐。高官挺客气,问:吃点啥呀?我说有柿子吗?高官宽和地笑了,进厨房取西红柿。我从其不易察觉的叹惋中,看出他对我的怜悯。大约是:天下之大,品尝美味竟有未出柿子之右者。
  在我儿时,文革硝烟刚起,有一派主导势力名“五四兵团”,天天开宣传车广播,说西红柿乃反动名称,西即西方。号召人民管它叫“东红柿”,藉此歌颂伟大领袖。

  黑河白水

  在东北,有许多地方以“黑水”命名。30年前,《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东北的新曙光”,在这篇用革委会成立喻示某种新纪元到来的文章中,也以“白山黑水”作为地域的指代物,标明这便是东北,而非西北,更不是西南与东南。
  黑水?那么黑水是什么呢?我不知道有谁目睹过黑水(水源污染不属此列)。
  然而我清楚。
  北地,当白雪覆盖河岸的时候,黑色的河流探缓流过。这么冷了,我不知道它为什么不结冻,袅袅升腾白雾。这的确是一条黑河,凝重而坚定地前进,虽然并不宽也不激壮。在冰雪世界,任何有动感的事物都令人感动,况且是一条河流。
  这样一条黑水流淌着,在白雪的夹裹下充满苍郁,让观看的人心软了,坐下来叹息。
  而所谓“白水”,也难见。德富芦花称:“日暮水白,两岸昏黑。秋虫夹河齐鸣,时有鲻鱼高跳,画出银白水纹。”水白不易见,水清与水混则常见。对“水白”之景,我曾困惑过,后来在回忆中想起来了。的确是在“两岸昏黑”之时,天几乎黑透了,穹庐却还透散澄明的天光,无月之夜,星斗密密甫出,河岸的树林与草丛织入昏瞑里,罩着虫鸣。这时,河水漂白如练,柔漾而来。在远处看,倘站在山头,眼里分明是一条曲折的白水。
  雪中的黑河像一群带镣的囚徒,水流迟滞,对天对地均含悲愤。像弦乐低音部演奏《出埃及记》。雪花穿梭而落,却降不进河里。人不禁要皱着眉思索,漫天皆白之中,这条黑河要流到什么地方去呢?这是在初冬,雪下得早。若是数九之后,此地所有的河流都封冻了。
  观白水,如静听中国的古琴,曲目如“广陵散”。在星夜密树间,白水空濛机灵,如同私奔的快乐的女人。白水上难见波纹,因为光暗的缘故。这时,倘掷石入水,波纹扩充,似乎很合适。在此夜,宜思乡,宜检旧事,宜揣测种种放浪经历。如同站在缓重的黑河前,应有报仇雪恨之想。
  黑河与白水,我是在故乡赤峰见到的。他乡非无,而在我却失去了徜徉村野的际遇。人生真是短了,平生能看到几次黑河与白水呢,虽然这只是一条普通的河上的景色。

  过青龙桥

  青龙桥车站位于燕山长城的豁谷之间。如果说长城是龙,在青龙桥看长城,不如说此处的山是龙。山的这边那边就是塞外与中原。山势起伏如痛苦挣脱,像把脚踝磨出白骨来淌着血水的大锁链。长城修在这样的山上令人惊心动魄,或者说只有这样的山上才应修长城。修了长城,就像天神一鞭子抽到北方的脊背上,这疼痛永不消失。静下心看青龙桥的长城,在仿佛连山羊都攀越不过的山上怎么能修出这样高峻的城墙呢?画家黄永玉说:“历史一般都由两种人写成。譬如秦始皇写一部,孟姜女写一部。”看了长城,就知道由官府写的秦史必不可信了。
  旅客在换车头的时候下车徜徉,月台边上堆着一垛垛方正的青石条。这时,天上飘下小清雪。在苍凉雄峻的群山城煤之间,小清雪们极其羞怯,落在地上蹑手蹑脚,仿佛怕惊动了什么人。然而,犹犹疑疑的小清雪还是结成疏松的白网,洒在地上,毛绒绒的。有的雪花化了,也只是湿了那么一小点的地方。
  这里面确实有一些不寻常了。上车往前走,我才知道不寻常之处在哪里。
  那是在山坳中,有两株杏花开了,一红一白,我大为惊奇。在北方,杏花不同南方的梅花,与雪绝不同一时令开放。雪中看杏花,令人说不出话来。杏树只有人的肩膀那么高,是灌木似的山杏树,枝桠横逸。杏花只有十几朵吧。温婉的清雪在树干上融化了,树干变成湿润的深黑色,而仰着脸的杏花显出娇贵。这都是列车掠过那一瞬的印象。
  在这雄浑的流了几百年的血的山里,仿佛应有锋镝过耳,马蹄把石块踏出火星。让苍凉的胡茄声飘在俯身而死的战士们的脊背上久久不散。在这里看到清雪中的杏花,令人触目惊心。
  再次停车的时候,窗边的石壁已变为干燥的土崖。这是一个忘了名字的小站,土坡上露出新鲜的黄土,那是庄稼人用马车拉走填猪圈积肥用的。在没被挖走的土坡上,长着一片片寸把长枯干的小草。草色黄得如油画一般典雅,毛绒绒的。有一块草被野火烧了有磨盘大的地方,野火熄灭处一圈锯齿似的焦黑。似欲进欲退,那黑色非常触目。

  四 季

  秋天

  用读《论语》的眼光春秋天,它干净而简洁枝条洗练,秋空明净,这是谁都知道的。老天爷只在秋季拭手一擦晴空。白杨树,干直而枝曲,擎着什么,期待或其它。河床疏阔了,一眼望尽。
  秋天,场院丰盈但四野凋敝,由于人对土地的掠夺。我不愿意看到玉米叶子自腰间枯垂,像美人提着裤子。割去吧,用锋利的镰刀把玉米自脚踝割断,整齐地躺在垄上,分娩一样。谷子尚不及玉米,斩过又让人落一下,头颅昏沉坠着。
  在乡下,我爱过我的镰刀。不光锋利,我在意刀把的曲折,合乎“割”的道理。镰刀在手,是一种不尽,一种生存与把玩的结合。
  北方的秋天,别忘了抬头看老鸹窝,即钻天杨梢上的巢。细枝密密交封,里面住着老鸹的孩子。老鸹即乌鸦,虽然不见得好看,小老鸹喙未角质,鹅黄色。
  拎着镰刀抬头看老鸹窝,或抬土块击其巢(当然击不中),是秋天的事情。老鸹扇翅盘桓,对你“呱呱”。没责备,也许算规劝。
  若说场院胜景,最好的不是飞锹扬场,粮食在风中吹去秕糠,如珠玉落下。在集体的场院里,电灯明晃晃高照,和农村老娘们儿剥玉米才是享受。电灯一般是二百瓦的,红绿塑料线沿地蜿蜒。这时,地主富农坐一厢,知识青年和贫下中农一厢。谈话最响亮的是大队书记的年轻媳妇,她主导,也端正,手剥玉米说着笑话。夜色被刺眼的光芒逼退了,剥出的新鲜玉米垛成矮墙风干。
  乡道上,夏天轧出的辙印已经成形,车老板子小心把车赶进辙里行进。泥土干了,由深黄转为白圣色。芨芨草的叶子经霜之后染上俗艳的红色。看不到蚂蚁兄了,雁阵早已过去。怎么办呢?我们等着草叶结霜的日子,那时候袖手。
  总有一些叶子,深秋不肯从枝上落下。是恋母情结或一贯高仰的品格。然而,当它们随着风声旋转落地时,人总要俯首观看,像读一封迟寄的信。

  冬日

  在这个时候,我父亲出门前提系裤子再三,因为棉裤毛裤云云,整装以待发。
  这时,我在心里念一个词“凛烈”。风至、霜降、冰冻,令我们肺腑澈彻无比。冷固然冷,但我们像胡萝卜一样通红透明。真的,我的确在冬天走来走去,薄薄的耳朵冻而后疼,捂一捂又有痒的感觉。鼻子也如涅克拉索夫说的“通红”。但为什么不享受冬天?冬天难道不好吗?
  冬天!这个词说出来就凝重,不轻浮。人在冬天时咳嗽亦干脆,不滞腻。窗上的霜花是老天爷送你的一份薄利,笑纳吧。当你用你的肉感受一种冬天的冷时,收到的是一份冰凉的体贴。比较清醒,实际比较愚钝。因为冬藏,人们想不起许多念头。我女儿穿得像棉花包一样,在冰上摔倒复起,似乎不痛。
  想我的故乡,我的祖先常常在大雪之后掏一条通道前往其他的蒙古包。在这样的通道上走, 身边是一人高的雪墙。他们醉着,唱“Aar Ben TaBenNeSaRa……”走着,笨拙却灵活的爱情,相互微笑举杯。
  冬天听大气的歌曲,肖斯塔科维奇或腾格尔。不读诸子,反正我不读诸子,因为没有火盆,也没有绍兴老酒。唱歌吧,唱外边连霜都不结的土地上连刨三尺都不解冻,而我们还在唱歌,这不是一种生机吗?
  冬天的女人都很美丽,衣服包裹周身,只露出一张脸。我们一看;女人!不美丽的女人亦美丽。爱她们吧,如果有可能。她们在冬天小心地走着,像弱者,但生命力最强。

  春时

  春天无可言说,汗液饱满,我们说不出什么。如果我们是杨树枝条,在春天就感到周身的鼓胀,像怀孕一样,生命中加一条生命。
  说“春——天”,口唇吐出轻轻的气息。想到燕子墨绿的羽毛,桃花开放的样子,不说了。虽然人们在春天喜悦;我暗想又添了一岁生齿。不说了。

  夏季

  夏天在那边。
  我感到夏天不是与冬季相对的时令,如棋盘上的黑白子。我知道夏天是怎么回事,它累了,如此而已。在四季中,夏天最操心,让草长高,树叶迎着太阳,蜜蜂到花蕊里忙活。刚到秋日,夏天就说我不行了。
  夏天是毛茸茸的季节,白日慵懒,夜里具有深缓的呼吸。像流水一样的女人穿着裙子。跟春天比,夏天一点不矫情也不调侃,走到哪里都是盛宴。
  如果我是动物,就在夏天的丛林里奔跑,跑到哪里都可以。用喉音哼着歌曲,舌尖轻抵上颚,渴了停下埋头饮泉水。啦——啦——啦,我认真地准备过一个夏天。

  羊的样子

  “泉水捧着鹿的嘴唇……”这句诗令人动心。在胡四台,雨后或黄昏的时候,我看到了几十或上百个清盈盈的水泡子小心捧着羊的嘴。
  羊从远方归来,它们像孩子一样,累了,进家先找水喝。沙黄色干涸的马车道划开草场,贴满牛粪的篱笆边上,狗不停地摇尾巴;这就是胡四台村,卷毛的绵羊站在水泡子前,低头饮水,天上的云彩以为它们在照镜子,我看到羊的嘴唇在水里轻轻搅动。即使饮水,羊仍小心。它粉色的嘴巴一生都在寻觅干净的鲜草。
  然而见到羊,无端地,心里会生添怜意。当羊孤零零地站立一厢时,像带着哀伤,它仿佛知道自己的宿命。在动物里,羊是温驯的物种之一,似乎想以自己的谨小慎微赎罪,期望某一天执刀的人走过来时会手软。同样是即将赴死的生灵,猪的思绪完全被忙碌、肮脏与昏昏噩噩的日子缠住了,这一切它享受不尽,因而无暇计较未来。牛勇猛,也有几分天真。它知道早晚会死掉,但不见得被屠杀。当太阳升起,绿树和远山的轮廓渐渐清晰的时候,空气中的草香让牛晕眩,完全不相信自己会被杀掉这件事。吃草吧,连同清凉的露珠。动物学家统计:牛的寿命为25年,羊15年,猪20年,鸡20年,鹰100年。这种统计如同在理论上人寿可达150年一样,永无兑现。本来牛羊可以活到寿限,它们并非像人那样七情六欲破坏了健康。在人看来,牛羊仅仅作为人类的蛋白质资源而存在着。屠夫也从不计算它们是否到了寿限——像人类离退休那样有准确的档案依据。时至某日,它们整齐受戮,最后“上桌”。如果牲畜也经常进城,看到橱窗或商店里的汉堡、香肠和牛排之后,会整夜地睡不好觉。甚至自杀,像上千只的鲸鱼自杀一样。另一些思路较宽的动物可以这样安慰自己:那些悬于铁钩上带肋的红肉,在馅饼里和葱蒜杂掺一处的碎肉,皆为人肉。因为人是这样的多,又如此不通情理,他们自相食。这样想着,睡了,后来有鼾。
  “众生”是释迦牟尼常常使用的一个词。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指的是人或动物昆虫。一次,如此念头被某位大德劈头问住:你怎么知道“众生”仅为鸟兽虫鱼与人类?你在哪里看到佛这样说法?我不解,“众生”到底是什么呢?佛经里有一段话,“众生皆有佛性,只是尔等顽固不化。”所谓“不化”即不觉悟,因而难脱苦海。后来获知,“众生”还包括草木稼蔬,包括你无法用肉眼看见的小生灵。譬如弘一法师上座时把垫子抖一抖,免得坐在看不见的小虫身上。可知,墙角的草每一株都挺拔翠绿,青蛙鼓腹而鸣,小腻虫背剪淡绿的双翅,满心欢喜地向树枝高处攀登,这是因为“众生皆有佛性”。即知,“佛性”是一种共生的权利,而“不化”乃是不懂得与众生平等。若以平等的眼光互观,庶几近于佛门的慈悲。
  乡村的道上,羊整齐站在一边,给汽车马车让路。吃草时,它偶尔抬起头“咩”地一声,其音悲戚。如果仔细观察羊瘦削的脸,无神的眼睛,大约要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些牲灵“命不好”。时常是微笑着的丰子恺先生曾愤怒指斥将众羊引人屠宰厂的头羊是“羊奸”。虽然在利刃下,“羊奸”也未免刑。黄永玉说“羊,一生谨慎,是怕弄破别人的大衣”。当此物成为“别人的大衣”时,羊早已经过血刃封喉的大限了。但在有生之年,仍然小心翼翼,包括走在血水满地的屠宰厂的车间里。既然早晚会变成“别人的大衣”,羊们何不痛快一番,如花果山的众猴,上蹿下跳,惊天动地,甚至穿着“别人的大衣”跳进泥坑里滚上一滚。然而不能,羊就是羊,除非给它“克隆”一些猛兽的基因。夏加尔是我深爱的俄裔画家。在他笔下,山羊是新娘,山羊穿着儿童的裤子出席音乐会。在《我和我的村庄》中,农夫荷锄而归,童话式的屋舍隐于夜色,鲜花和教堂以及挤奶的乡村姑娘被点缀在父亲和山羊的相互凝视中。山羊眼睛黑而亮,微张的嘴唇似乎在小声唱歌。夏加尔常常画到羊,它像马友友一样拉大提琴,或者在脊背铺上鲜花的褥子,把梦中的姑娘驮到河边。旅居法国圣保罗德旺斯的马克·夏加尔在一幅画中,画了挤奶的女人和乡村之后,仍然难释乡愁,又画了一只温柔的手抚摸画面,这手竟长了七个指头,摸不够。在火光冲天、到处是死亡和哭泣的《战争》中,一只巨大的白羊象征和平。在《孤独》里,与一个痛苦的人相对着的,是一位天使和微笑的山羊。夏加尔画出了羊的纯洁,像鸟、蜜蜂一样,羊是生活在我们这个俗世的天使之一,尽管它常常是悲哀的。在汉字源流里,羊与“美”相关,又与“吉”有关,如汉瓦当之“大吉羊”。从夏加尔27岁离开彼得堡之后70年的时光里,在这位天真的、从未放弃理想的犹太老人的心中,羊成了俄罗斯故乡的象征。在大人物中,正如有人相貌似鹰。如叶利钦;像豹,如萨达姆。也有人像山羊,如安南,如受到中国人民包括儿童尊敬的越南老伯胡志明。宁静如羊的人,同样以钢铁的意志,带领人们走向胜利与和平。
  城里很少见到羊。我见过的一次是在太原街北面的一家餐馆前。几只羊被人从卡车上卸下来,其中一只,碎步走到健壮的厨工面前,前腿一弯跪了下来。羊给人下跪,这是我亲眼见到的一幕。另两只羊也随之跪下。厨工飞脚踢在羊助上,骂了一句。羊哀哀叫唤,声音拖得很长,极其凄怆。有人捉住羊后腿。拖进屋里,门楣上的彩匾写着“天天活羊”。
  后来,我看到“天天活羊”,或“现杀活狗”这样的招牌就想起给人下跪的羊,它低着头,哀告。到街里办什么事的时候,我尽量不走那条道,即使有人用“你难道没吃过羊肉吗?”这样的训词来讥刺我。此时,我欣慰于胡四台满山遍野的羊,自由嚼着青草和小花,泉水捧起它们粉红的嘴唇。诗写得多好,诗中还说“青草抱住了山岗”,“在背风处,我靠回忆朋友的脸来取暖”。还有一首诗写道,“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一大片。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滩草惹笑了。”这些诗,仿佛是为羊而作的。

  蝴蝶

  没有什么生物比蝴蝶更了解空气。透明的空气在蝴蝶看来,像海浪一样,是浩浩荡荡的。于是你看到蝴小姐在飞翔中起伏、躲闪。我对一只空中的蝴蝶说,嗬,好大的浪呀。蝴蝶像遇到知音一样,频频扇翼。
  准确地说,蝴蝶之翩翩不能叫做“飞翔”,它也没有鸟儿强劲的胸肌与骨骼,唯此,蝴蝶让人珍怜。虽然科学家提示出它的真相,蛹蛆之类,煞风景。但我们相信它只是蝴蝶。蝴蝶使人间有了一些天堂的意思,特别是在有草坪和鲜花的人间。它飞得不快,透露眷恋,仿佛一切无不美好。对人的视网膜而言,蝴蝶之扑翼刚刚好,使人们能凝视看清它。而鸟儿像箭一样掠过,使人茫然。
  我在桑园里发现了一只蝴蝶,桔红之翼,镶着黑边儿。因为是秋天,它已经不躲闪了,落在槿树的叶子上。我走近时,蝴蝶把双翼小心合拢,仿佛是为了让我捉。我把手缩回,更不好意思把它们用大头针针到墙上,尽管它是一条蛆,但它有更多的神性。我低头看这只蝴蝶,双翼上的粉隐隐闪着光,但它并不看我,我的确没什么可看的,也不会飞。我庆幸这时没有小孩从这条小路走过,蝴蝶可以多喘息一些时分。孩子们固然可爱,但多数孩子天性中有虐杀的因子。他们如果在路上发现一个昆虫,会抢着把它踩死,然后扬长而去。或者把线勒在蜻蜓的脖子上,拎着走。
  列那尔说,蝴蝶是“对抗的,找不到投递地址的雪白的信函”。蝴蝶送信已经送了整整一个夏天,在花朵或黑松的针叶上,把这些“信”打开,可惜没有人认真读过。

  燕子

  燕子在雨前飞得比篱还低。我坐在桑园里,看到柳树在闷热中摆动枝条,像玩累的小女孩扇动自己的裙子。草们交头接耳,传播关于雨水的各种猜测,它们甚至竖起尖尖的耳朵,听远方有没有雷声。没有,“吱吱”的声音是从对面街上传来的加工铝合金门窗的电锯声。
  雨燕在草丛中掠来掠去,像寻找丢失的东西,如钥匙。看不出燕子也会粗心大意。但飞这么快,它能看清地面的东西吗?草丛里藏着许多毛桃,那是碧桃树在昨夜的风里遗落的。手拎防雨绸兜子的老太太,弯腰拣这些毛桃,去皮之后串成念珠,在手里摩挲。燕子还在找,藉此做出各式优美的舞蹈。它双翅微张,尾羽微张闪着墨绿的亮彩,像一把空气中的剪子,或许它已经剪断了许多蜘蛛刚刚拉出的亮晶晶的丝,使蚊虫逃生。燕子挺着饱满的胸和小小的喙,似乎为此自豪。
  我见过燕子们的照片。白腰雨燕的羽毛是深棕色的,飞翔时才露出白腰,像穿露脐装的少女。非洲的塞内戈燕,白喉红胸,像饮酒串皮的渔民。线尾燕的翅膀也是墨绿的,红冠,如守卫欧洲古堡的士兵。美洲的楼燕形体近隼,在燕的羞怯中多一些威严。毛脚燕背黑腹白,小而胖,短短翘起的尾羽十分好笑。
  我喜欢汉字中的“燕”、比“雁”字灵透亲昵。燕子像猫、企鹅一样,得到人类的接纳与喜爱。在乡村,檐前或打谷场上,常看到燕子的身影,寓意丰足。它也和云朵、小鸭子及大红花一起,进人呀呀学语的孩子们的歌谣中。孩子喜欢拍着手唱“小燕子,穿花衣……”。虽然燕子并不知道这是唱它,匆匆飞去,否则要驻足檐下听听这些歌词,而“雁”字在人眼里,与远行有关,与怀乡和思念有关,辽远,并带一丝凉意。
  女性的名字中,有许多“燕”字。起名的父母认为它代表着美丽和灵巧。口里念着,有几分溺爱。当然这些名字,如“丽燕、秀燕”,在鸟类辞典中是找不到的。
  而桑园中的燕子,仍在来往寻找,越飞越低了。

  红绿蚂蚁

  雨后,碧桃树枣红色,像缎子一样发亮的树皮分泌出一串胶。它们一簇一簇地粘在树皮上,像玻璃一样闪亮。风吹过,树顶仍有拇指大的碧桃掉下来,像一个找不到路的旅行者。在刚才的暴雨中,已经有许多碧桃纷纷而下,被老太太们拣走,晒干去皮,作念珠用。
  桑园的雨后,最先出现的是鸟儿。但看不见它们,叽喳声从树顶的密叶传出。然后是孩子。孩子们的眼睛紧紧盯着地面,仿佛雨后的大地应该呈现一些奇迹。孤零零的碧桃、蚯蚓在地表拱起的沙痕,都应该说是奇迹,平时看不到。
  有一个孩子用两个透明的盒捉蚂蚁放进去,塑料盒原来是装糖果的。他只捉小蚂蚁,黑黑的。手指像捏不住,又深怕捏死。他把捉来的蚂蚁分别放进两个盒子,为求一般多。
  “捉蚂蚁做什么?”我问。
  他一愣。当感觉出我并不是阻止他捉,而是寻问用途时,反过来瞪了我一眼,仿佛说:“问这个做什么?”
  小孩不像大人,不愿回答的就干脆不答。
  “为什么不捉大蚂蚁呢?”我觉得大黄蚂蚁更好捉。
  他干脆不理我了。
  蚂蚁们纷纷出来晒太阳了,也许是它们听到了小鸟的召唤。在一个伐掉的桃树的树桩上,许多小蚂蚁在疾走,年轮好像是跑道一样。树桩边上窜出几枝新枝。但孩子并没有发现这上面的蚂蚁的确是哪里都有的。
  在我借着雨后的清新空气练罢一套太极后,看到那孩子俯在树墙后的窗台上鼓捣。我悄悄走过去看。
  窗台上放着水彩盒子,他调好之后,用笔给一个盒子的蚂蚁上红色,另一只盒子上绿色。小蚂蚁在粘乎乎的颜料里蠕动。
  “你会把它们弄死的。”我说。孩子看一眼,意思是“你别管。”
  我离开的时候,看到桑园里走来一队队孩子,他们用手捏着蜻蜓的翅膀,兴致勃勃。这些蜻蜓即使丢开,也不会飞。孩子们的眼睛仍然在树间滴溜溜转,企图捕捉到新的生物。
  现在是暑假。城里的孩子除了蜻蜓和蚂蚁,已接触不到更多的生物了。
  我在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忽然想到了那些蚂蚁。如果它们还活着,会给那孩子多么大的惊喜。
  在窗台的塑料盒子里,阳光照进来,红蚂蚁在亮晶晶地跑来跑去,绿蚂蚁也亮晶晶地跑来跑去。如果把它们放在一起,红绿交织奔走,像团体操一样让人高兴。
  如果这些蚂蚁能够活下去,这孩子每天放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观看这些红绿蚂蚁,久久的。

  鸟的话题

  接吻

  这两只一雌一雄的白玉鸟在简朴的“饭疏食、饮水”之外,常直面接吻,即互触对方鲜红角质的喙。鸟类学家可能会说此举非吻。但我宁愿以人心度鸟腹,作情爱观瞻。它们挺着饱满的胸,气势赳赳地啄伴侣的喙,透着体贴。我的惋惜在于,鸟喙不如柔润的唇,难得深意。但我非鸟,安知鸟之乐呢?鸟喙固坚,如封闭的葵花籽或锐角的钻石,在白玉鸟玲珑的脑瓜上鲜红美观,左右衬着点漆黑眸。它们用美喙吻来吻去,或许比人类的口唇迎接更有滋味吧。

  唐人丰仪

  鸟的体形和现代美人的标准不同,胖些好看,如盛唐的宫娥。鸟披一袭羽衣,胖起来后,灵动跳跃不减,锐眼与瘦劲的橙色双爪愈显伶俐。它们并卧假寐时,则像故宫博物院里的一对白玉苦瓜。
  鸟是小女鲍尔金娜所养,夏至移笼窗外。它们栉风沐雨,饮食心情却好于从前,渐胖了,胖了好看。鸟胖人瘦,乃盛世景观。

  嘤鸣

  白玉鸟歌喉并不圆润,但它也像唱卡拉OK的那些食客一样只管唱,不屑别人的耳朵。大约好看的鸟儿鸣唱都不悦人,最美者孔雀的歌声(如列那尔的描写)不过伸着脖子叫“莱昂”两音而已。而神界的凤凰是什么唱法,谁也没听过。
  白玉鸟操通俗唱法,音域窄,旋律平庸雷同。有趣的是它们的二重唱。倘雄鸟毫无才华地大吼“卿——”时,雌鸟埋首低和“咀鸠恰恰”,合乎配器与和声织体的道理。某次,我仿此腔调加入,二鸟大惶恐,高居杆上噤声。看来一样(实际乃异样)的话,从不同的嘴说出,效果绝不同。另有一次,我把它们的叫嚣录下来,对笼播放,彼等漠然,若无其事地啄沙吃米,像没听见一样。看来假唱在哪儿都不被欢迎。
  鸟类之唱, 估计是叙述——即传送信息。 我想知道些“啁啾”的奥义,只通“你好”一句也可。倘身赴清晨的树林,对栖于密叶之中的众鸟问候,有多么愉快。

  体操

  鸟儿都是体育家尤其是体操家。其闪展腾挪会让人类俯面惭愧。如鹰在千米高空准确俯冲稳擒野兔,且无降落伞与罗盘,人行吗?蜘蛛结网、候鸟远翔、猎豹疾驰,都非人所能练习或模仿。当然,人比动物的高超处也很多,如主持电视节目等,还有在鼻烟壶里画画。
  白玉鸟在小笼里展翅飞旋一周,复归原位,从无冲撞颠扑。在笼中横置的高低二棍上,跃上翻下十多次仍不失矫健,更无我所固有的头晕迹象。另有一景可观,我在一篇文章中写过,在此抄下:“雌雄双鸟栖于木棍上时,雄鸟小爪右移几步,徐展左翅,翎毛历历可见。复横移归位,依于雌鸟,展右翅。”这大约是伸懒腰吧,但并不妨碍对方。而劲爪横握木棍细碎窜移的动作,无法不让人佩服。

  絮窝

  吾妻在安装鸟笼的横担木棍时,两端结了麻绳,近日这两口子不断以喙撕扯麻绳,使之条缕成絮,垫窝,因为雌鸟开始下蛋了。
  当鸟儿以爪撑着地面,扭动有力的脖子怒扯麻绳时,我不禁怜悯。人们已经为它们置好专门的草窝,供孵蛋用,又放进棉花和树叶。但白玉鸟无视于此,仍用自己的努力给未来的儿女手制温床。以孵蛋说,这也是无望的事情。去年它们孵了几个月,均未果。鸟最惧惊,但谁能为小鸟的抱窝而制止窗外汽车的轰鸣呢?幼鸟终于没孵出来,但作为生物,鸟们还是充满生机地产卵与絮窝。
  我家的鸟没福分生活在森林中,没福分于大自然的天赐中寻找树枝落羽来构制家园。我们几次想将其放生,但它们已失去了谋生的能力,怕会饿死。现在,它们每日撕扯着麻絮,从不懈怠。
  我真想劝它们停下来,因为木通鸟语,甚至想写信告诉它们别弄了。我想说,鸟啊,无论你们或我,都生活在早被别人构置好了的处境里。这种构置也许不是最好的,但无法拒绝。
  鸟不语,仍然劳动。它按照遗传基因的指令做事,即做该做的事。这种事不仅是需要,而且属于“生存的原始冲动”。人类虽然可以通过许多科技手段节劳,但仍然不能完全排除并无实际益处的来自本能的冲动。比如体育、说话,包括无休止的战争。真正的智慧也许就是像雄鸟扯麻一样安之若素地做别人觉得没用但属于自己的事情。

  麻雀

  人类普遍都喜欢鸟儿。飞翔。羽毛、鸣唱,这都是人类所幻想的,但除了鸣唱外,哺乳类动物永远也不可能飞翔和长出羽毛。但我想鸟类一定不喜欢人类,人类所有的,没一样是鸟类所羡慕的。鸟儿难道希望学习猎枪的射击方法吗?同样它们对打麻将和成为比尔·盖茨不感兴趣。从动物形态学与行为学上说,人类除了劳动与思考外,恶习实在太多。而思考所产生的恶习也很多。除了猴子——这种不太正经的动物偶尔模仿人类的动作外,所有的动物都没有模仿过人类。它们不想做人。而人类却在艺术和体育里不知深浅地模仿奔马、鹰、虎甚至鹤的动作。而动物对此从未有过感激的表示,它们对人类的举止采取冷漠与恐惧的态度。
  在城市里,彩色的鸟儿几乎都灭绝了。对鸟类这种视觉发达的昼行性动物来说,羽毛着彩,是它们生存与繁殖的重要标识。但人类的视觉也很发达,因此彩色的鸟儿都消失了,只剩下麻雀。麻雀和老鼠成为人类在城市里最多的动物伴侣。
  我喜欢麻雀,把它看作是所有鸟类派驻在这里的代表,像两国交恶留在使馆的工作人员一样。它们傻,无论环境多么嘈杂局促都快乐地飞来飞去。它们具备鸟儿所有的一切,强健有胸肌,身上有交错的骨梁,骨骼中空而质轻。麻雀像其它鸟儿一样,有良好的听力,可以分辨百分之一秒内两个不同的频率,这对人类则不可能。第比尔根和罗依那的鸟类学著作表明,鸟类有可能听到比人类音频能力低的频率,这让发烧友嫉妒,人们对音箱的奢求就是低些,再低些。但你耳朵不行,就怨不得别人了。我在操场跑完步之后,常观察麻雀飞翔、行走、啄食。麻雀走路是可笑的,不能用左右爪交替前进,像被地面电着了一样,双爪一并被弹向前方。鸟类里仿佛只有水禽会左右爪开步走。但看麻雀蹿蹦时间长了,忽见操场外有人双腿交错递进,而觉得可笑。鸟类的阶级无论怎样划分麻雀都应该是贫下中农。它们自己也知道,故不思进取,苟活就行。瓦砾上、废井里、草丛中,哪儿都有麻雀之旅。它们简直就像天上的老鼠。麻雀也可能是愚蠢的。有一次,我见它嗖地钻进了学生废弃的破足球鞋里,然后扑楞,半天才退出来,吓坏了。它可能又遇到了1958年人人敲锣消灭麻雀那个事件。在全国范围内,人人动员起来为巢灭某一种鸟类,这在历史上一定是一个创举。
  麻雀喜在小树上俯冲落地,再飞跃而上。我有时觉得这和它觅食并无关系,而在炫技,像庄子写的那只鸟儿一样,它鄙夷鲲鹏展翅,起飞太过隆重麻烦。如果看到麻雀炫技,感到鲲鹏升空是太麻烦了。而麻雀,如某电梯广告词所夸赞过的,是“上上下下的享受”。而麻雀在空中的一掠,也给城里人的视觉带来悦意,我们的天空毕竟还有飞翔的生物,感谢麻雀。
  很多年前,我随父母到“五·七”干校,在当地一所学校读书。老师中有一姓姚的,教英语,是南方人。他右腿因为踢足球受伤而把髌骨摘掉了,走路像木头一样直。姚老师是清华毕业的,被其他工人出身老师所冷落而他对我们也很冷落。冬日的晚上,姚老师要艰难地走到一口石砌的井旁,罩上捕鱼的网。第二天早上,有无数麻雀在网上吱喳冲突,小爪子攥在网线上,十分绝望。当姚老师挪着腿来收网时,井边已有许多围观的同学,他们啧啧称奇。而姚老师冷峻地把网绳一拉,拎着一堆麻雀回屋了。别人说,他用盐花椒水和的粘土糊住活麻雀,一个个扔到火盆里,烤了吃。我不太信,姚老师一个人能吃那么多麻雀,但在他屋后,我看到许多细细的洁白的骨头。而在他屋后很远的渠里,也见到了小细骨头,泛黄了。这是夏天被雨水冲到这里来的。

  小鱼

  我被父母允许使用铅笔的时候,约 5岁。为此大为兴奋,这种半截木棍并露出黑尖的东西,是另一种语言。胡乱画出的一些线条,使自己佩服自己,而且挥之不去。开始不知画什么,就弄心电图似的乱线,享受到怀素那种乐趣。但很快觉得单调。这时看我姐写字,十分嫉妒。我想所有未及上学的孩子看哥哥姐姐写字,都有过这种嫉妒。集愤懑、无奈于一身。
  她把字写进作业本的格子里,很有力。每个格只一个字,而不是像我那种连缓如湍流的线条。我也曾宣示这些线条是字,让父母猜,但这种宣称除了被哄笑之外,不会有其它结局。我所奇怪的事情是姐姐写的“字”,是一些复杂的图案。笔触短也变化多端,兼有转折与交叉。而有些“字”,她只写几笔便弃之不顾,去写其它的“字”。有一次,我伏案观察她写字良久,指出有几个字她未写完,好像是“一”与“乙”,竟又遭到她的嘲笑。
  我知道这些图案并不是她所创造的,但她居然能掌握,并在写完后用手指着,嘴里尖锐地发出音来,如“北——京——”,就令人稀奇了。那时我也囫囵着写一些字,尽量写复杂一点,同样指着它赋予一个音,如“赤——峰——”,但我很快就忘记了它的读音,记不住。这些一团乱麻似的字原本就是我生造的,念什么音都行。
  后来我姐教我画小鱼,纾解了我的不安。
  小鱼是一笔画成的。从尾巴开始,沿弧线向前,在鱼嘴的地方转折向后,然后一竖,就是尾巴。记住,鱼头一律是向左面,这就是向前,我姐就是这么教的。如果比较灵慧的话,可在鱼身画上瓦片似的鱼鳞,鱼尾由横线罗列而成。
  我站在炕上,把小鱼一条接一条地从炕沿边的白墙上画到窗户边上,它们像箭头,一个跟着一个前进,永不掉头。接着画它们腹下的第二排,然后是第三排。鱼群在离我们家炕边三尺高的墙上庄严进军,比黄海或加勒比海汛期的鱼儿都要多。当你相信鱼的真实性之后,就无法怀疑墙乃是大海。多么宽广的大海啊。我常常坐在被垛上注视鱼群前进,为它们的气势所打动。然后,再使被垛这面墙也布满鱼群,当然它们是向另一个方向行进的。
  描摹一种形象,对孩子来说,是第一次对客观世界进行表达,也是第一次抽象。在这之前,孩子脑中的外界映象太多,而他倾吐的太少。一进一出,心脑平衡,人与世界也得到平衡。不然我也不能画那么多的鱼。不比别人更能理解原始人为什么在艰苦的环境中,于跳跃的火光下在石壁上画岩画。一个不会写字又急于表达对世界看法的人,大约如此。而岩画留给我们的信息,并不是画上的鹿和狼,而是画画的人曾经在世上寂寞地活过。
  我们家的鱼,在那个时期以惊人的速度繁殖,桌子上,杂志上,包括箱子盖内侧的木板上,都布满栩栩如生的小鱼,它们甚至钻进了我爸皮鞋的鞋垫上。我记得有一本好看的书,大开本彩印精装,叫《辉煌的十年》,记录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十周年的盛绩。照片上铜花四溅,或女人穿彩裙结队而笑,羊群低头吃草。这本书所有的空白处,都被我画上了小鱼,极大弥补了内蒙古水产业的不足,正所谓年年有余。殊不知,此书是我爸借来写稿子用的,他一翻竟大吃一惊。他把书对着我妈一页一页翻开,绝望地说“看,这怎么退还?”又翻一页,“怎么还。”我妈眼里分明带着笑意,但装作沉重地摇头。我爸问:“谁教他画鱼的?”不用说,我姐挨了一顿严厉的斥责。
  几年前,我回家省亲,见父母半夜捣腾箱柜找什么东西。后来找到了,是一本奖状。我爸被评为自治区50年有突出贡献专家需复印上报这个40年前得的奖。一翻开,嗯?在乌兰夫签名与奖金大字的左左右右,游弋着一条条小鱼。我看到它无比亲切,这样的笔触让人珍怜,童雅朴拙而真诚。
  “这一定是阿斯汗干的!”我爸极为愤怒,把阿斯汗从被窝拎出来批斗。他是我外甥,所有恶作剧的制造者。
  “没有!”阿斯汗揉着眼睛说。他干了坏事后都说“没有”。
  “你呀你呀。”我爸痛切地坐在床上,指着阿斯汗“你真完了!”
  “没有!”阿斯汗强硬地梗着脖颈。

  公鸟们

  鸟类都是公的像母的。这帮绚丽的雄性分子,如果任其放任自流,也会在左耳挂一只耳环,纹身(羽毛下面的皮肤),哼蓝调音乐,包着眼睛看人,上街蹬滑板。
  我看过一本精美豪华的鸟类图谱,全世界的鸟儿都在那里美丽地栖居飞翔,而这本书在最后一页用一行小字印着:
  “本书照片中的鸟类全系雄性”。
  什么?这么华美的、甚至娇滴滴的鸟儿全是雄性?我不能够原谅它们以及这本书的编者。它颠覆了人性顽固的审美习惯,找一帮公鸟极尽缤纷地飞来飞去,然后印成书给人看,什么意思?造物主无疑偏爱公鸟,它以光彩夺目的地位,成为情爱领域的被追求者,而不像男人寻爱这么辛苦。
  这时我想到了麻雀。麻雀不搞这个,公子母子都一样,谁也不比谁豪华。但是它们怎么搞清楚对方的雌雄呢?都这么上,都像公鸟,像集体出外打工的一个家族的兄弟。但它们一定有办法辨别情侣,并彼此相爱。
  照片上的美丽的公鸟,譬如“南方重领花蜜鸟”,以花蜜为食,绿头红胸,伸出长而弯的如手术钳一样精巧的喙吸食金合欢树花朵里的蜜汁。矫情而诗意,这像雄性所为吗?鸟类就是这样。我们不妨把它们想像成母的,就像把背景有文字的照片底片扩印反了,这些字面熟,但一个都不认识一样。非洲还有一种鸟,叫“燕尼佛法僧”,有一些洋和尚的味道。羽毛的蓝色如宝石一样晶明,喉羽有如胡须,看上去高不可攀。是功夫很深的一种公乌。织布鸟的公鸟也有雄性气质,它像金丝猴把嘴改成喙一样。非洲的乌里,有几种命名会使公鸟们听到后大怒,如红寡妇鸟、黄寡妇鸟、杰克逊氏寡妇鸟。它们在外表上看不出与寡妇有什么关涉。它们不明不白地背着这种恶俗的名。我想那个最早为这些鸟儿命名的鸟类专家,也如东方朔一样,是个善谑的人,他临终的时候想起为寡妇鸟命名的事,恐怕还在掩口窃笑。

  爱情暧脚

  当橘红色、刺眼的阳光从对面楼的三单元三楼那扇玻璃射过来时,刚好在上午8 点45分左右,自然这是在冬天,12月底。而这束探照灯似的反光出现在二单元四楼的玻璃上时,已接近 9点30分。附近小学的喇叭将要传出教导主任的男声,训斥学生们队伍站得不直。
  近来,这个校的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队总站不直。
  冬日的太阳从污染的烟气中露出面庞,一轮橘红。如果透过黝黑的、枝干上擎的碧桃树丛看太阳,如被黑湿的干柴架起。太阳显得新鲜,有铜版画的意思。
  鸟儿这时飞来。鸟儿中的一派只是随便看看,旋来旋去,如逛商店的女人。另一派会飞下,在靠墙立一排大葱的雪地上一路蹦过。另一些鸟儿落在窗台上旋颈、抖翅、磨喙。有鸟儿立在旧单车中轴上,左叨右啄,宛似钳工。
  这时,有一只鸟儿蹲在电线上。最近,每天这个时候,它都来此。
  电线从旧红砖楼房通向反射阳光的新楼,是电话线。鸟儿站在线的中段,即下垂的弧的底端,有微风时,则悠荡。电话线下面有起脊的铁皮屋顶的自行车棚,眼下覆盖白雪。对鸟儿来说,它就是积雪的山坡。这只鸟儿比麻雀大,也有褐羽,然而顶赤。大约是朱旦红。
  朱旦红每次在电话线上勾留十几分钟或半小时,起飞时,盘旋再三。能感到把翅膀全展开在空中环绕,是非常舒服的事情,况且是积雪的山坡,南面有黑枝架起的新鲜太阳。
  这时,对面楼里走出一个年轻女人,挺拔矜持,脸上有满足后的落寞表情,肩上兜子和皮鞋都是麂皮色。
  楼下老太太说过,这女人男的在国外,这时来电话,正是外国晚上,半费。
  这只鸟儿正分享他们的电话。或许越洋的爱情最能暖脚,让朱旦红驻足并悦悦然盘旋。
  以后,常常能见到鸟儿和那女人。又过一阵,空迹。鸟儿与女人,不知道是谁先离开的,车棚的雪也化了。没有爱情,雪竟也会融化,真是。

  狼

  我其实很想和狼对话。
  人对狼的说法实在太多。如果把“狼”字从人类的辞库里去掉,文字甚至会和善不少。作为一种巨大的比喻,狼背负着人类的恐惧,变成价值观的一个标靶。
  我正是想把这些告诉狼。
  我没有说我喜欢狼,因为我没有办法消除从童年开始对它产生的恐惧。如果有人问我害怕什么,回答不是环境污染、战争、二恶英(我妻子说二恶英很像农村妇女的小名)、高血脂、痔疮,而是狼。对人来说,仅仅是狼,就足以可怕,并且邪恶。这就是语言的力量。
  狼一定奇怪人类如此喜欢狗而憎狼。狼会觉得狗是狼的不成功的复制品,没有凛冽的气质,面貌近猫。像马瞧不起驴一样,狼瞧不起狗。
  关于狠的实证性的资料好像很少,至少我想读但读不到。一次,我看到关于一位狼的专家的事迹介绍,很兴奋,终于可以通过他了解一下狼。但这位专家对狼的知识也不多,末在野地里接触过狼,只是弄点狼屎狼毛研究研究。文章说,日本人对狼学颇有见地,从内蒙引狼入北海道。于是中国的狼专家向他们学习,日本的狼专家送给他一盘磁带,录有各式的狼叫,求偶、饥饿的呼嚎等。文章最后说,这位专家每天如醉如痴地听这些狼声狼语。
  我见到狼也是在动物园里,它不停踱步。过了几年再看到它的时候.狼还在跑步.健壮而焦虑,眼神冷漠。它好像没有要吃人的意思,而是要出去。我看到它埋头奔走之势,也跟着心乱。动物园是人给兽造的监狱。不久前我看到贤者进言,呼吁取消动物园。我以为是好建议。反对的人说,没有动物园,儿童就永远看不到各式的动物了。这也是个事儿。
  我老家还有一种传说,狼油治哮喘。狼的脂肪怎么会平喘呢?搞不懂。倘如此,我估计狗油也有此效。治疗这种使邓丽君猝死的顽症。
  狼好像还没有列入保护行列,但有些地方已经开始禁止捕杀狼。此物已经不多见了。
  如果往好处想狼,明月之下,狼在如霜的茅草里独步,目光灼灼,像安了电池一样,也可入画。但这只是想,我们对狼的了解委实太少了。因为它邪恶,甚至干脆不想去了解,这都是民间故事给害的。

  鸟群

  鸟群飞在天空,特别是秋空的时候,像头顶飘散的一层落叶,旋转着、摇晃着,然后齐齐转弯,隐没在楼群之后。
  鸟群,譬如说鸽群,纷纷把头低下,翅膀频率加快,倾斜着身子,再高高地升起来。我以为它们在戏要,有意失去平衡,栽下去,之后骄傲地上升,让地面的观者长出一口气。
  它们转弯再升起,宛如航行在海上,仿佛躲避一个打过来的浪头。可是天空没有汹涌的潮水,明净地连一丝云都没有,就不禁为它们的嬉戏而惊喜。鸟儿如水墨画家,在无尽的虚空里作出背景,如云,如雾,如夜,如水。而它们把翅膀倾斜井急速扑拍时,使人们感觉如站在海底仰望。
  当城市的天空被烟尘蔽翳,所谓“夏云峥嵘,秋云闲散”早已看不到了。城市的天空像一个纸盒上面的永不开启的盖子。而鸟儿群飞,让我们想起这是天空。鸟儿在空中转折,那是仰面看到的唯一的美丽,恍然想起了乡村。那儿时有鸟儿飞过,让人感到乡村的天空是活的,不仅有星星月牙儿,还有鸟。鸟用飞翔告诉你四季与晨昏。在城里,就是常常有乌鸦飞过也令人愉快。乌鸦除了出声粗俗以及仁立枝头的姿态令人诧异之外,飞起来也有一些鹰的苍劲。也许它一直是模仿鹰的,但人类不知为什么并不认同。于是乌鸦比任何鸟儿沉思的时间都长,在无人迹的野山的秃枝上。
  鸟群在空中盘旋,使我们看清了翅的全部。每一根翎像扇骨一样排列着,精美而健劲。它们一遍一遍抚摸着城市的天空,仿佛这样可以把天擦干净,把梦想还给人们。

  鸟之视胸

  禽鸟之美态,大约有以下几种。
  孔雀开屏,像一位珠光宝气的满洲贵妇,窸窣而来,越门坎时,手拎金酱宁绸裙子,再把镶狗牙子边的玉色湖绉手帕抖上一抖。贵妇站定了,耳边的翡翠坠儿还在扇乎。孔雀生于南国,却有北地少奶奶的作派。没有人不承认它尾羽之美,尤其在张扬之际。但此举贵族气过重,距其它鸟类的轻捷尤远。当开屏的孔雀勉强地挪动一对小脚,将美分示左右时,又有点造作。当人们知道将尾巴大起大落的孔雀是一位雄者时,又感觉它有些蠢,当然这是人类而非鸟类的想法。男人如果这么干,大约属于性倒错者。
  一次在公园,蓝孔雀几经周折把尾巴掀起来后,观众“掌声响起来”,而另一只秃尾巴的雌孔雀却不观瞻夫君作为,只是漠然于啄食砂粒。微风拂来,开屏的孔雀晃了几晃,仍目光炯炯站定。我动了怜悯,心想:你这是何苦呢?
  蜂鸟也好看。在地心引力之下,什么东西能毫无依傍在空中凝然不动?直升飞机。然而直升机丑陋笨重,又常出事故。比它更高超者,蜂鸟也。蜂鸟天生尤物,有人说上帝在造莎士比亚的时候格外细心,同样上帝在造蜂鸟时也格外细心。蜂鸟是上帝的参展作品。那么大点儿个小玩意儿,翅膀一扇,跟马达转起来一样。我以为蜂鸟扇动翅膀的频率比天使扇动翅膀的频率要快得多,虽然两者均不使用航空煤油。蜂鸟的翅膀也必然是极完美的样子,可惜我没有看过。当一只蜂鸟在一朵鲜花前美仑美奂地闪展腾挪,竟进退裕如,令人不由俯首叹服。我想人的眼睛如果能像电影摄影机一样高速拍摄,能看到蜂鸟的翅膀一张一合,也很幸福。事实上,信天翁将翅膀悠然拍合,也美极了。
  鹰是一位沉雄的尊者,即使在动物园里,它亦不改本色。鹰的尊贵在于它之远瞻,这是李可染先生所反复抒写过的。近观鹰的样子,我只在动物园中。它虽然栖身于貌似假山的一堆乱石上,虽然周围罩着铁丝笼子,笼子外总是指手画嘴的一群俗人,然而鹰总是竭力向远方看,缄默如有心事。那么画鹰的人常常注意到它的一双锐眼,尽管它双翅似剑,两扑如钩。鹰目在朱耷的笔下是对俗世的鄙夷,在李可染笔下是对祖国一日千里的关注。李可染画鹰透出了一种寄托,更主要是一种崇拜。这就像张大千崇拜猿,张善孖崇拜虎一样,也就是敬服。齐白石画虾,黄胄画驴就没有崇拜的意思,笔端流露一段怜爱。
  笼中的黄鹏非贵妇,非精灵,更非大丈夫,它们是舞场的美人,干净利索的小媳妇。其鸣嘤嘤,其窜跳合乎章法,但大抵还是摆脱不了平庸,即大众化。这类鸟雀的美态,在于并肩静立小木棍上,以喙啄剔胸羽。那姿势非常好看,清人黄自元论书,称“宝盖之勾,如鸟之视胸乃妙。”

  鸽子

  大连来的朋友说,市政府买来上千只鸽子,放养在市区最美丽的斯大林广场,那儿草坪如茵,塑像静穆,市民们期望鸽群此起彼伏于草坪,甚至落在孩子手心上啄面包屑。像外国电影中的情形。
  然而鸽子落不下来。
  有人用猎枪射击它们,有人捕捉鸽子在自己家里养,事实上,市政府的鸽子成了无人照看的孤儿。它们成群在天上飞翔,疲倦了也要飞,因为猎人不疲倦。
  有人说打猎(特别是用枪射击鸟类)是高雅的享受,可以陶冶身心。我无法反对这种养生理论,即我不能否认射鸟者在射鸟时能享受乐趣。食客说射杀鸽子、堡而啖之也是大乐趣。用国人最著名的说法叫“口福”。
  射击和捕食鸽子的人不是弱智人,他们同我一样,也知道天上的鸽子不仅是鸽子,还是一种生命现象。而成群的鸽子在斯大林广场栖身,乃为国内少有的文明景观。
  鸽子在天上飞着。政府在草坪上放置了许多漂亮的鸽笼,但它们不敢进去睡觉,就像我们一家人不敢去老虎笼子里睡觉一样。
  人类从成为人类那天起,就与动物为敌。更多的时候,是人类伤害动物。在史前时期,这是不得已的事情。人类需要的蛋白质和御寒衣物,须从兽的身上攫来。否则,人只好冻馁而毙。然而人类进入农业文明之后,这种局面便改变了。所有流派的历史学家,都把耕作称为人类最早与最重要的文明。这样,人已经有可能与动物成为朋友了。
  这几日落雨,我想起了斯大林广场的鸽子,它们还在高高的苏军纪念碑上栖身吗?
  昨晚携放学的小女儿鲍尔金娜回家。路上,见几位穿皮夹克的人用汽枪射麻雀,传来低哑的扣扳机声和他们的欢呼声。大约击中了一只可怜的麻雀。
  鲍尔金娜是看安徒生童话长大的,她气愤地说,“他们不犯法吗?”
  我回答,“麻雀不是国家保护动物。”
  她更气愤,“那也不能杀它们呀!”
  我无语。我是警察,她是小学生。我们各想各的心事。

  披雨衣的黑猫

  黑猫没有肩膀,它的肩胛从脊梁扁扁地柳下来,顺成两条前肢,袅袅前进。
  黑猫从桑园的灌木丛钻出,沿水泥通道绕了一个弯儿,在我面前坐定。盯着我,眼也不眨。
  没有谁这么认真地打量我,况且是铜铃铛一般的大黄眼睛。我想学一种令黑猫诧异的声音让它不安,譬如老虎或耗子的声音,让黑猫感到有谁在骂它。我一出声,变成了“瞿瞿”,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声音。
  黑猫只将左耳向后瘪了一下,没走神。
  我怎么了?黑猫为什么看我不眨眼睛?它像一位穿雨衣的邮差、或者那位参加过北伐被黑斗篷的委员长。我用黑白相间的眼睛和它黑黄相间的眼睛对视,它的瞳孔已经细得不像话了,容易把人看扁。
  我家过去养过许多猫,后来流落了。最后那只老猫归山前,平静又含着饱满的力量凝视我们家的每人,然后于炕头埋首,第二天永诀。去年我患焦虑症,久医无缘。一位民间医师突然问我:“你过去做过残暴的事吗?”
  残暴?医生家里供着观世音菩萨像,墙上许多锦旗,录音机里放出恍如隔世的五台山佛乐。我……想起奥斯威辛、南京大屠杀,要回忆自己的。当时我赤膝趴在医生家的床上,准备受针。他用冰凉的酒精棉球这里那里搽,以手丈量位置,按压骨肉软硬。
  “我杀过一只公鸡!”这是唯一一件杀生的罪行。
  “噌”,针钻肉里,力透脊背。这属于长针,医师不断朝里捻。然后,他抬头念了几句什么,我偏头看到他七十多岁仍然鲜红的嘴唇。
  杀鸡是在端午节前夕。邻居一位膀大腰圆的参加过珍宝岛战役的军官,拎着鸡和刀对我们一帮小孩说他不敢杀鸡,神色畏葸。我们原本佩服他,这下该由他佩服我们了。我抢上前,把鸡按在条凳上,一刀,鸡头落在凳角旁,冠子沾着土和稠稠的血。鸡身还振翅扑腾,转着圆圈,尘土和汩汩的血搅成浆糊。大家欢呼,鸡腿登直,我有些害怕,看到军官满意的脸色,稍欣慰。
  对我杀鸡的罪过,医师怎样消弭呢?我偏头想看他嘴上是否还在嘟嚷。
  “别动!”他说,“针断在肉里就完了。”
  那次治疗为七天,最后一日“走罐子”。把燃烧暗红的纸捻投入罐头瓶,“嘭”地扣你背上,瓶内霎时拔起二寸厚的紫色肉。这还没完,医师将嘬紧了口的罐子在背上努力推拉,痛如剥皮。旁观的人说,罐子拔出一片血泡,再以罐口碾碎,内火必是退了。
  我疼得很难耐,把牙齿“嚓嚓”磨过了之后,仍不可耐,遂以肩肘辗转支撑。医师说“你看你都站起来了,我怎么弄?”
  我只好卧下,忍痛骂自己,报应啊,再叫你杀鸡!当痛至顶峰时,我想大叫及大骂,吐露支部名单以缓痛。但事先医师警告过:“别叫唤啊,老娘们儿顶住了。”
  走完了罐子,衬衣甚至不敢贴在背上,我只好把胸挺成弓形行路。突然想起,我之残暴不止于杀鸡,还虐待过一只猫。
  黑猫,金黄如琥珀似的眼睛。当时我家住在箭亭子。夏天,黑猫翘着神气的胡子,娉娉地扭着屁股闲逛,旗杆一般竖起的尾巴,只有顶尖一点点微摆。它会猛地跃起来,投篮一样,以双爪捕蝴蝶,挺立良久始仆地。更多时候,黑猫高卧窗台,不怀好意地观察落在电线上的飞鸟。然后,大舔特舔自己的爪子和尾巴,或用整个胳膊沐面,把脸弄皱。
  那么,它是不是眼前这只黑猫呢?黑猫的黄眼睛多精妙,要是用这只眼睛镶在戒指上就绝了。猫脸的轮廓渐收渐小,使你感到它有一副樱桃小嘴,只在鼻子下面一点,又有胡子放射出去。错了,猫的嘴线很隐蔽地咧向耳边,那种样子蛮像腓特烈大帝上翘的胡子。
  有一次我把黑猫关进小棚,把涂蓝漆的木板门关严,端起它下颏,瞧瞧狰狞的普鲁士胡子嘴,再用日本话训它一通,死啦死啦之类。把它缚在柱子上。那是“文革”初期,最好玩的一个时期,打砸抢还没开始,所有的人都上街辩论,我们捡传单并互相交换。这只是在晚上。白天,天空静悄悄的,我家豆角架的背后是一排灿烂的向日葵,鸟儿飞过,一转身又旋回来。不上课了,我们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以及能做什么。性意识还没有启蒙。二丫在辽河工程局的乒乓球室和一个不知哪院的人亲嘴,我们见到她就往地下吐唾沫,用力到口干。
  黑猫身上被绳子胡乱束缚,狐疑地瞟我,它身后是深起来的劈柴。我拎起钢丝鞭在手里颤了颤。这是八一修造厂车床削下的废料,螺旋如鞭,瓦蓝锃亮,每天都可以在后院大坑拣到几根。我朝自己腿上来一鞭,用力大了,钢丝鞭在空中展开,呸!疼死我了。瞪眼看,腿上一串均匀的红印。很厉害呀。我抽在黑猫背上,它缩瘦筋骨,肚皮贴在地上。一共十鞭。一鞭、两鞭,黑猫的耳朵平平贴在脑后,浑身颤抖,爪钩伸出抠进土里。第四鞭时,它叫了起来。
  愚蠢和残暴常常纠缠在一起,现在我难为情地写下这些事。儿童几乎都是残忍的,换句话分不清善恶。至今我仍然感到羞愧。
  我虐待黑猫的直接动因是刚读过《红岩》这本书,为书中描写的酷刑所震惊。《红岩》的主题,在我印象中是一个肉体所能忍受的痛苦与保守机密之间的比例平衡问题。读过此书,我苦闷良久,我考虑自己能不能变成叛徒。对每件难以忍受的事,我都作为变节的尺度估量自己。譬如走墙头失足把耳朵磕破了,在游泳池最凉的水里浸泡,他们合伙胳肢我,打针,走路看书撞在树上。我察觉自己每次都有可能招供。我是叛徒?这种念头使人痛苦不已。甫志高,大分头。我难过于自己的结局,街上是不是有许多人都在瞅我?
  我现在回想这些事情时,用手揪着衣服的后裤,勿使它贴在溃烂(我老婆说并没溃烂)的背上,医师已为黑猫报仇了。黑猫当时是怎么忍受的?它再没出声,那种锯齿式的长短牙是咬不紧的。一个人描写殴打动物是可耻的,尤其从今天的眼光看来。当时我没有可耻的感受,我同时代的人可能都没有这种感受。时代没给我们富有人性的教育。那时,如果用一种方法给自己特别是别人带来痛苦,会引来周围的掌声。一九七六年春节前,我们一帮知青在零下三十度的严寒里破冰汇地,渠堵了,我穿着棉衣棉裤跳到渠里把阻流的冰块搬开。上岸后,衣服已脱不下来,他们用木棍敲落我身上的冰甲,让膝盖能回过弯来。然后,像架死尸一样把我弄到热炕头上,灌酒,按摩。我感动了,那么多眼睛含着泪水瞻仰我。我跳冰水里就像跳火坑里一样,忍受了别人认为无法忍受的事情,挖出了藏在唐人内心深处原本极少的悲剧意识,我们共享这种崇高的美感。如果我不能跳下去呢?水就漫出堤坝,浪费了。而我如果冰镇之后瘫痪或殒命,则是另一回事,对别人仍有低回不已的壮美。那时鼓励人们铤而走险,而退缩永远是可耻的。正如我给黑猫上刑之后,它平日的高贵悠游气度全没了,变成了一个贼,见到我就左右顾盼,准备夺路。因此,你永远不要相信一个人的气质会决定于一个人的品格。在特殊的年代里,轩昂者豪迈者,决不会同时是一个高尚者与善良者。在我家乡的小城,一些留过洋的知识分子,说英语弹钢琴穿西服把白衬衣翻在外边滑冰听唱片郊游穿红毛衣跳舞烫发讲卫生,完了,他仍在“文革”被整得灰溜溜的,那副大罪临头的样子让人一看就觉得他仍不像好人。他仍在受尽折磨之后,也许有意弄出罪人的样子保护自己。“文革”的真谛之一是被斗的人要把能够维护尊严的一切努力放弃,把自己变成狗屎,让造反派们连踩都懒得踩,而后或可稍获安宁。你不知道“说英语弹钢琴……穿红毛衣跳舞烫发讲卫生”已经激起了工农群众多大的仇恨,而有人多么巧妙地拨旺仇恨的火苗,“试问今日之中国,究竟谁家之天下?”革命的目的不是为了尔等“说英语……讲卫生”。这成了罪证。“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上述名言一点不错。高贵者蠢到死都不知怎么死的,而卑贱者的聪明却没有止境。民国七年,敖汉旗金厂沟梁的卑贱者洗劫大户,把锦衣玉食的富人全家老小绑进山里,从老太爷、年轻媳妇到儿童,悉数剥光衣服。卑贱者选一根茁壮的杨树,于两米高处削成尖尖的橛子,弯下,插入缚膊裸者的肛门,松手,让树反弹,把下体鲜血直流的可怜虫绷到空中,落地而死。这种执行死刑的方法,能引起行刑者欢悦笑声,他们在别人的死里加入了一种游戏的美妙。不然,他们何不将受难者斩首了事。而富人的儿媳妇或姨太太一丝不挂地弹向空中时,他们的笑声已达高潮。这种刑法叫“坐绷”,至今被乡人津津乐道。倘若使一个枯瘦肮脏的乞丐“坐绷”,行刑者也许会兴味索然。戳破、践踏、撕烂人的尊严,在很多人心底会激发极度颤栗的快感。
  黑猫是通灵的。我相信所有的黑猫都如此。它恍如隔世地在你面前坐下,为了让你想起什么。桑园的高度即树的高度,碧桃的枝叶抚到三层楼的窗口。灌木围匝,如桑园的短裙。我开始数黑猫的胡子,左唇七根,右唇六根,杂着一些短须。它粉红的鼻头如翻毛皮鞋的面,眼屎是对衬的,一面一块。我家养过许多猫,上月我姐夫一气说出这些已故的猫的名字:“堂·采查,花花,大妈,蔑吉嘎和黑子。”这么多年了,他还记得。堂·采查是我姐看过一场西班牙电影后,将主人公名赐于新生的猫仔。我妈鞠躬尽瘁地喂养,说上辈子欠它们的。当猫用舌头在碟里哗哗撩着喝牛奶时,粉红的舌头简直在浅白的碟子欢快跳舞,我妈的笑容如水纹一样扩散。
  当曾祖母说了十几次要见我父亲的时候,我母亲卑微地向昭乌达报社的军代表提出这个要求。一天下午,我父亲被几个人押了回来。我们几个月没见他了,他脸上如敷一层白蜡,没表情,眼睛对外物视而不见。我把院门打开后,他和几个人快步穿过院子,走进屋。
  我曾祖母是旧时代的人,放不下台吉——蒙古贵族爵位——矜然的架子,她身材高挑,高髻挽在头顶,穿蓝布长衫,目光锐利。她看了孙子即我父亲一眼后,就坐在炕头闭目不语,上身挺直。我父亲斜坐在炕沿上。用汉语(不许用蒙古语,而曾祖母一句汉语也不懂)说:“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说完了,停一会儿,他舔舔嘴唇,再重复同样的话。地上站着群众专政的几位猛人,我认识。报社在红山植树劳动,我和姐姐唱歌跳舞,他们鼓掌微笑。我笔直地站在墙角看我父亲。他的棉袄袖子上缝一块白布,上写“内人党魁”,他自己的笔迹。父亲脸上很干净,显见刚洗过,但耳廓里面有血痂,已经黑了。他腿上露出一段袜子,尼龙丝的袜沿已深勒入肉,腿肿的缘故。他面对曾祖母,但眼神分明什么也看不见,说“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曾祖母闭着眼,嘴唇偶颤,我知道她在心里称颂佛名,释迦牟尼佛啊,文殊菩萨,普贤菩萨和地藏王菩萨。我父亲转过头,用眼神恳求在场的巴特尔,眼睛一瞬间流露出活人的样子。巴特尔用汉语大声说:“可以用蒙古语说一句话。”巴特尔是蒙古族造反派,担任监听。当时任何人用蒙古语交谈都可能被认为说反动话,否则为什么不用汉语。
  “奶奶,我没事!”我父亲用蒙古语低声说。他可能每天都背诵语录,因而说“我们应当……”时声调僵硬,没有任何生命的、呼吸的气息,这句蒙古话却像出炉的滚热的水洒过来。我父亲由于抑制泪水的原因而浑身发抖,“奶奶.我没事!”他说。
  他竟然说“没事”。他从昭乌达报社的监狱放出来几年后,陆续向我们谈过他受过的酷型。平庄煤矿的工宣队员在革委会领导的指导下,将他吊打十五昼夜,全身被三角带、胶皮管打得多处骨折。因为他不承认自己是“内人党”。十几年后,和我一起工作的于兆平频频摇头,说:“你爸挨打我见过,惨哪!把木板两头钉上钉子, 狠命往肉上拍, 墙上全是肉沫子……”于兆平不断摇头操着宁城口音说,“惨呀!”有一次和父亲洗澡,见过他背上许多黑斑。
  就在那时,他对曾祖母说:“我没事。”然而,曾祖母还是看出他“有事”,虽然只一瞥。临了,造反派推我父亲出屋,他的手在门槛上把了一下,曾祖母仍然没睁眼睛,她把长长的烟袋攥在手里,像睡着了。后来,她回到科左后旗老家,不久便死了。临死前,她说了一句:“我孙子活不成了。”努恩吉雅,这是我曾祖母的名字。有一首东蒙民歌也叫“努恩吉雅”,我从来不唱。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沉默着,想听出曾祖母的身影而不可得。这个名字曾写在我家的粮本上,后来被划掉了,再后来换了新粮本。我父亲幼时父母双亡,曾祖母供他长大。有一天,她坐火车来到赤峰市,人散尽后,月台只剩她一个人。铁路的人问她上哪里,曾祖母只会说一句汉语:“找孙子,当兵。”她对铁路的人的犹疑很生气,赤峰人怎么会不认识她孙子?不是告诉你“当兵”吗?曾祖母非常安闲地被送到军分区,见到了我父亲。
  他们祖孙分手后几个月,我父亲疯了。被组织上反吊在房梁上十五昼夜(有一位专案组的人指出这种说法不太准确,中间放下来几次,让他吃饭和上厕所)打他,用顺手的一切东西。使什么打,在乎个人习惯。打人也累,他们分成三班,劳逸结合。领导大多在后半夜出面,如陈国平、孙永等人。孙永是一位预言家,说:“那顺,你要不是内人党,我把脑袋揪下来。”无疑,这句话极大鼓励了造反派,幸勿手软。那顺是家父的名字,蒙古语,意为“寿”。许多年之后,他在屋里踱步,称“我要把名改成那不顺,这么多年哪里顺过?”寿,应了一句老话——寿则多辱。在第十五天的夜里,造反派在问那句说了无数遍的话:“你是内人党吗?”我父亲说“是”。造反派高兴得不敢相信自己耳朵,他们雀跃欢腾,忘记了疲倦,一人喊“毛主席万岁!”在这之前,我父亲的回答一直是“我是共产党”。当造反派出于仁慈,给他水喝(原则上不给水但可以给尿喝),喂他(因双手吊着)玉米面条时,我父亲有吃有喝竟不承认自己是内人党,更加激发了革命群众的斗志。一般说,你承认了,再供几个熟人,就被宽大回家了。
  我父亲被从房梁上松下来,但他的表情像另外一个人。说“挖!这底下有大烟”。他用脚踩地面。人们起砖,挖地三尺,黄土在办公室里堆积,哪有他妈大烟。孙永非常生气,他发现我父亲已经疯了,开始谈笑风生。在这之后,他被打得三次自杀未遂,撞墙。撞烧红的铁炉子都被拦住。有一次,他乘人不备,撞到门上,竟把反锁的门连折页一起撞掉,他的头盖骨太坚固了。运动后期,一些人说自己没自杀的原因是想到了孩子。我问他:“在狱里,你想过我们吗?”父亲摇头,说:“打得我活不下去了。”
  他和曾祖母诀别那天,黑猫圆卧在窗台,偶尔睁一下眼,仿佛知道眼前的一切以及后来的一切。它甚至下地用脸颊赠一位造反派的裤角,后者抱起它,珍怜地抚摩黑猫背上的毛。他们走后,黑猫随到当院,寂寞地叫了几声。
  我父亲并不是“说英语……讲卫生”阵营的人,这也不是他被打疯的原因。按说他属于“自己人”,当过兵,追随别人一哄而起打天下。挺好的,一直很对头。在运动结束之后,造反派也惊讶我父亲没被打死,可见他们曾往死里打过。他在内蒙古军区那些饱经折磨的战友,见了我父亲后吃惊:“你没死?”这些疑问充满玄机,我父亲刚正却不死成了一件怪事。那么,人们已经知道了命运的走向。在这场运动中,我父亲不过是无数受害人之一,他侥幸活下来,许多人却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起诉“四人帮”)称:“内蒙古自治区因‘内人党’等冤案,有三十四万六千多名干部、群众遭到诬陷、迫害,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二人被迫害致死。”
  有些道理国人已经淡忘了,或许在外国人笔下有一些影子。约瑟夫·海勒曾经写道:(牧师被带去审讯时)法官说:“我们指控你犯下了我们并不知道的罪行,你打算怎样辩护?”牧师回答:“如果你们不告诉我我犯了哪些罪,我怎么能辩护呢?”法官说:“但我们并不知道是什么罪行,怎么告诉你呢?”(《第二十二条军规》)双方显见都很纯洁,因而都是无辜的。在内蒙,有人拼命说对方有罪,对方拼命说自己无罪。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罪,一个当时被关押的名叫郭建奇的人说:“如果我心是红的,就证明我不是内人党。”言毕,他上厕所割肚剖腹,用手掏出还有些微搏的心……
  阳光从桑园的树枝间淌下。黑猫仍然端坐着,像经历了百年之雨。比针还细的雨丝从它的毛上亮晶晶地滚下,入地无痕。我无法洞视它那黄眼睛,看不速打磨这么精美的木变石一般的眼睛里的东西。但我之所以想起过去的事情,仿佛是它让我追忆的。
  有一首诗的结尾几句说:

  让我把带血的记忆吐出去,
  顺喉管笔直弹出,
  血已经旧了、变黑,
  它在我肺上趴了许久。

  诗人的名字忘记了,好像是黑猫写的一首诗。它的神态表情宛如这个作者。如果,让这个穿雨衣并有写诗才能的黑猫在夜的树林里与猫头鹰对视,四只黄眼睛彼此能看到什么呢?

  ------------------
  亦凡公益图书馆扫校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