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目录
回首页
会诊贾平凹


作者:徐江

  身为作家,贾平凹无疑是著名的,所以不管他写出什么,都会引人注意,不论是《白夜》、《土门》、《废都》、《高老庄》,还是前不久推出的《怀念狼》,没有例外。有人说好作家、好书不用“炒”也卖得好,30万册的销量,《怀念狼》似乎又是一个印证。书卖得好,当然评说者也就多,大家仿佛是在——
  自述:我的生存观念变了
  四十五岁以后,我对这个世界越来越感到了恐惧,我也弄不明白是因为年龄所致,还是阅读了太多战争、灾荒和高科技成果的新闻报道。如果我说对人类关怀的话,有人一定会讥笑我也患上了时髦病而庸俗与矫情。但我确确实实地如此,我甚至产生过为什么我生着为人呢,若是别的,譬如一块石头,一棵树多好。这种意识曾一度很强烈,我看石头和树都好像是人变的,将凡是有生命的万物都视为一致,没有了高低贵贱区分。
  人从万物之中挣脱出来,又无奈地回到万物中去,这如同我们的写作,成语是众多具象中的抽象,而成语已变得枯燥无味时又还原本来的具象描写。于是,我的生活中观念发生了变化,我这样做或许是一种对恐惧的逃避,或许是生命本能中的一种寻找对抗的需要,当有一日,故乡的几位农民进城看病,来我家闲聊,我的孩子问到狼是什么,因为幼儿园的老师给他们讲了大灰狼的故事,我和我的乡亲当时都愣了,突然地意识到:怎么现在没有狼了呢?小的时候,狼是司空见惯了的,而这二三十年来狼竟在不知不觉中就没有了?!狼的近乎灭绝如我们的年龄一样,我在过了四十五个生日之后,才意识到我已经开始衰老了。
  对于生存的观念变了,随之自然而然地引发着我的文学观的转变。作家的职业特点决定了他永远与现实发生着冲突,其超前的意识往往是以生存环境为根本的,这如什么地方生什么草木花卉而什么庄稼在什么时节结穗成熟一样,西方文学的新的潮流就是这样产生的。向西方文学的学习是肯定的,但西方的现代艺术的语感不应机械模仿。语感的背景不一样,硬性模仿而容易失去精神。而如今的现实是美国的时代,他们在企图着以自己的文化全球同化,他们的文学艺术呈现着人的“病象报告”。我们毕竟不甘屈服美国,我们有我们的民族传统文化,也即他们有他们的生存经验,我们有我们的生存经验,当种种迹象表明,西方理性文化在遭受种种挫折后自觉与中国的感性文化靠拢吸收之际,这就为我们的文学提供了可以独立的机会。我们的语感应该在借鉴“病象报告”上结合中国的“混乱的”生活而寻找天人合一的基础上建立。这是不是我们要写作的内容和写作的角度呢?几十年来的文坛上,似乎我们都是在从事着武术,套路是一样的,兵器不是刀剑就是棍棒,区别的只是你是武当我是少林,而始终没有枪炮出现,枪炮出现了,可以一下子将武打变成了战争。我的文学观一直难以形成,稍有点自己的想法了,便立即陷于旧有的写作手法对新的题材的无能为力。因此,《怀念狼》在构想时极度兴奋,写作中数次出现沮丧,甚至要作废,经过四次大的修改,仍处于慌恐不知所措之中。我从来没有像这一次交稿给编辑后等待审读如罪犯等待判决一样。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主要的精力写长篇小说,我为了使我的作品产生多义性,总是寻找着形而下与形而上的有机结合,一方面为了增加作品的生活实感而引起读者阅读的快意,注重着生活的细节,写得实而又实,又一方面为了呈现文学的意义,设计着各种各样的象征和隐喻。但我总是做得不好,常常有夹生气。作品的精神来自于作家的灵魂,我尽力在我身上找原因,而得了心又如何应手呢?在北京的《高老庄》研讨会上,一些批评家的意见使我蓦然醒悟,便也就意识到自己热衷的意象不仅当做局部细节来写,更要变为大的情节来写,这就是越发地写实,而真正的以实写虚。是的,以实写虚,我才能证明我是位诗人。我也才能获得更多的人亲近我。

  贾平凹

  旁述:他是陕西人
  贾平凹,陕西人,眼下住西安。
  这话搁今天说,太像废话了——在某些中学语文老师看来,这是当代文学常识,课堂上讲乏了,扯闲篇,讲讲还行。贾氏名头很响,既是名人的事,都爱听。而我强调这一常识,是别有用心,目的是想说明另一个常识。
  去年秋天到陕西,先和几位同好在西安,疯逛八仙庵。
  八仙庵者,西安的潘家园——文物市场。一条窄街,两边小铺肩比肩地立着;走到头,倒是个圆形小场院,弄得这市场从地形上,很像个平躺着的明式青花瓷瓶。
  市场里的物件,照例真真假假,鱼龙混杂,谁眼拙,谁打了牙往肚里咽,怪不得任何人。于是市场里的人,个个眼珠滴溜转,神色里混杂了紧张与狡黠,但又因了大多数人只是“玩玩”,所以,又都不失憨厚。
  后来我们下到市县,去乾陵、茂陵什么的,一路走着,眼前不时就会出现一个硕大的土堆,随便一问,就是汉唐时代某位皇亲国戚的墓。给我们当向导的老先生,是个文物专家,大概听我们总是少见多怪地惊呼,烦了,半是不屑,半是怀旧地感叹:“文革”那会儿在乡下,田间垅上随便踢一脚,都是秦砖汉瓦啊!
  后来的日子里,我们走东串西,看来看去,也叹来叹去,虽然一块秦砖汉瓦没踢着,却因总盼着这种事儿发生,渐渐心里的时空就乱了套。先还仅仅是感怀伤古,时候久了,开始露出些魔怔了的征兆,觉得自己正在汉唐时代行走,身边是什么?是历史,是文物啊!直到有一天,一位同行者在路边刚下完雨的泥地里,惊奇地“发现”一个罐罐,非说是个汉代陶罐。用水冲去上边的厚泥巴,不过是个果味VC的药瓶。
  这一剧烈反差将我们几人从魔怔中拽回现实,一时间,都觉得自己哪儿有点不对劲了。反省起来,我们说:“有个‘气场’问题吧,怎么就晕成这样了?”
  再回西安,不去八仙庵,不去想历史,不去问文物。
  就忙俗的吧,探亲访友。访到贾平凹处。
  贾家柜子多,大多顶天立地,里边的内容,半是世界各地奇石,半是各式各样的陶罐字画拓片佛像,都是多年苦心搜集所得。明明都是好东西,主人却总自谦:不值啥钱么!说那话的神态,像个老财主,生怕人家盯上他碗里的肉。
  东西太多,看不过来,请主人讲讲。平凹得意地笑笑,说要拿根棍儿比划着说。顺手抄起一物,握在了手中。我定睛一瞧,一柄青铜剑,铸造年代应在汉以前吧。
  平凹好像立志要收陶器,屋里大大小小、高高低低、胖胖瘦瘦的陶罐。爱屋及乌吧。还连带收了不少汉唐或者更早的下水管子(也是陶土所做,大多是残段儿)。正想问他,为何如此青睐陶罐,忽然看见在那房中可算“陶罐王”的一个巨罐,上边隐约有些整齐的墨迹,就先凑过去辨识。不想辨识完,问题也没了,因为已经有了答案。
  罐子是古物,但上边的墨迹却是今人平凹自留,百八十字,一篇精彩的小品文。开篇即作惊人语:罐者,观也。得大罐者有大观,有大观者得大罐(大意如此)。
  说到贾平凹的字,很好,也很有名,能卖钱,据说价还不低,我们都想求一幅作纪念,但书案旁贴了张字纸,大意是:靠卖字画补贴家用,实属不易,来人若要,请按定额付润例,丈二若干,中堂若干,云云。话说得明确,我们不好造次,只好避而不谈索字之事。
  不承想,一行中有贾的挚友,看出我们的心思,精心设计了一道贾平凹,最终让我们如了愿——这位挚友也随我们一道看罐子,但不像我们只看只叹,她的话故意地多,每当平凹说到得意之物,就多一句:“这么好啊!那你得送我吧!你早说过让我挑一件的呀!”一次两次这么说,平凹还不当回事;次数一多,平凹明显紧张起来,话少了,得意之情更是飞散九霄云外。不时眼珠滴溜转,露出些紧张与狡黠。就像八仙庵中人。
  屡遭吓唬之后,那位挚友突然“爽快”地说:“算了,我也不要你的宝贝了,作为交换条件,给我们几人各写幅字吧。平凹听此,如逢大赦,满口应诺。铺开大纸,一一写了,交到各人手中。写完了,喝口茶歇歇气,突然眼珠转了转,回过味儿来,不甘心地嘟囔一句:少挣了几万块钱呢!事到如此,我们只作充耳不闻状,顾左右而言它。偷眼再看贾平凹,那情状有点像刚刚冲完果味VC瓶子上的厚泥巴,正懊恼不已。
  在我记忆中,那天贾平凹的诸般神态,老是与八仙庵中的那些“玩玩”的文人雅士们混在一起,一样的紧张狡黠中不失憨厚。推而广之,想到一些熟知的陕西友人,竟也大多如此。写到此处,读者大约已经猜出我要说的另一个常识是什么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陕西这地方,太多千年古墓,太多秦砖汉瓦,太多陈年旧事——一句话:太多的历史,它能让我们这些外乡人魔怔到那样不可思议的程度,贾平凹长期浸淫其中,“受害”自然匪浅,他的为人,他的文字,才会紧张狡黠中,不失憨厚。
  眼下贾氏新作《怀念狼》正热销书肆,读者对其褒贬不一。前日见人撰文称:贾平凹老了,而且变成了一头羊,所以他怀念狼。我倒觉得,羊不羊的谈不上,对狼,贾氏是真怀念,因为这个“狼”古远,因为这个“狼”宏大,稍微牵强点说,这个“狼”,有点汉唐意味。这一切来得自然,全因贾氏是个陕西人。
  再顺带说一句:贾氏将自己书斋取名“大堂”,这个名称,也有些狼味儿。

  老颓

  问诊:怎么自在怎么写
  张英:《怀念狼》所表达的内容和思想很厚重,你个人感觉是怎样的?
  贾平凹:《废都》以后,我一直想把小说写得更加纯粹一些,希望小说里形而上的东西多一些,但是在以后的创作中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好。在写这部《怀念狼》的时候,我希望能够跨过这个难关。从整体上讲,《怀念狼》是一部更虚的作品,虽然人物等在现实中都有原型,但是它的象征性的东西反而更多。
  张英:你多次写到了人变成狼,狼变成人,是否能够理解为:狼一样的野性和兽性其实一直潜藏在我们每个人的体内,当人的理性被野性和兽性支配的时候,人就变成了狼?
  贾平凹:这层意思是有的。但我在写的时候想得更加多的是,作为一种生命,人需要一种对抗性的东西,如果对抗性的东西消失,他必须在血液中间保持一种对抗性的能量。人和动物都活在这个世界上,一旦动物都消失了,人没啥可对抗的了,人必然就萎缩,下场就不妙了,只有把自己变成为狼。所以在小说里我赋予了很多象征性,有哲学层次上的思考,也有对现实生活的忧患,并且对人类无休止的欲望给自然环境造成的破坏行为进行批判。
  张英:小说里有很多表征意很强的描写,让人直接联想到现实中的某些社会现象……
  贾平凹:现实生活是我在小说里一直在表现的内容,这么多年在我一直在坚持描写现实生活,试图反映这个时代的真正面貌 。生活在中国的土地上,面对的是现实大背景,作家无法回避这一点。我对这个时代现实的立场和忧患,都在我的作品中了。
  张英:你现在越来越追求一种简单的表达方式,这种追求是不是和你的年龄有关系?
  贾平凹:也许。但是,老实地表达是我所追求的。外在的华美不是重要的东西。凡是自己感悟的东西,怎么自在我怎么来写,就是这样。
  张英:你以前的作品,比如《废都》和《白夜》,你写的是城市文化人灵魂的痛苦和堕落过程,《土门》写的是在城市与乡村之间人生存在夹缝里的痛苦现实,《高老庄》写的是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的冲突。而这部作品,你反映了人与动物、环境之间的尴尬处境。在创作上你一步一步退回到了你自己的故乡,这是不是意味着你写城市不成功,就采取了一种明智的写法?
  贾平凹:实际上我在写《高老庄》的时候,已经返回到了商州,《怀念狼》只不过是这种追求的延续。但是,我现在写商州和以前写商州完全不一样了,我观察的角度和立场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以前我通过我自己的作品可以看商州,但是现在再写商州可以来看我自己了,我甚至可以通过自己的作品了解我创造的那种意象世界了。它已经不是现实生活中间的商州了。
  我承认我对城市生活不如对农村生活了解多。但是我所描写的西安人,在中国也算是从乡村来到城市的这一阶层,比如在《废都》、《白夜》里写的。商州府地不是现代化特别浓重的城市。

  张英

  印象1:该上层楼了
  我们中国人讲究知人论世、地灵人杰,又讲究人如其文。虽然用汉语发表论文,洋人是不给上账的。
  贾平凹是新时期崛起的文学锋锐,他虽然是“文革”大学生,但他并没有热衷于政治,而执迷知识积累,将以有为焉,这也反映了平凹的一种人生态度,所以平凹对文艺倾其所有,加之三秦壮士的那种拚劲,使其创作一直呈现出兴盛不衰的势头。我们要求于作家的太多,平凹的病体是否经得起我们的手指和掌声?
  一般的作家正如当红的娱乐歌手或主持人,写上几年很快就对自己的做作感到厌倦,因为他们并非如杜甫般“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只是玩一把,用肉体和灵魂去哄一些年轻的鲜花或崭新的美元,委之于地,然后全神贯注去听那响声而已。
  正因为平凹执着于文艺,所以仅汉语言操作一项,功夫几至修养到化境,堪与哲学上的李泽厚笔法相比肩。
  平凹的幽默,也是他对文学的一大贡献,因为他生活极其中国化,看他那古董摆得满屋子都是,就能扎出一些苗头来,正因为他的生活不如西化的宋美龄、李敖,所以他的幽默就来得更可贵和不易,在林语堂、老舍之后名列第三吧。
  平凹的获奖作品,不能不说是为中国文化争了光,为全世界提供了一种中国人生存的传神写照,可与电影上的张艺谋对应。但作为严格的评论者,我不能不说平凹的作品还缺乏一种强烈的震撼力,缺乏一种理想主义的色彩,所以与诺贝尔奖是有差距的。我们读诺贝尔奖文学作品那种黑夜闪电划破长空的心灵震撼是挡也挡不住的。中国艺术家只靠展示样本,是不够的,因为这样不能为人类提供新的东西,但这与民族的历程密切相关。这是苛求更是希望。
  我们并未给优秀作家提供一个十分好的创作环境和生存状态,以至于平凹弄出了《废都》这样的败笔,这不怪平凹。至于柯云路走得这么远,则是难辞其咎。早不点评钱钟书、孙犁、而今电视剧整天“万岁万岁万万岁”,评论界实在该打板子。
  至于商州作为平凹的文学沃土,这不是缺点,但他可以换个角度来阐释它。移居美国的作家用英语来演绎原民族的生活,也有获诺贝尔奖的。已近天命之年的平凹恐怕心有余力不足了,但叩开国门扬长而去,冒一下险也值得。
  平凹是聪明的老实,常常透露出生活的智慧,面对镜头他没有发烧到余秋雨、冯天瑜那样,忘记了当打手的蝌蚪历史。所以大家喜欢平凹,那种“扶风豪士天下奇”的集体无意识,他没忘。平凹不是两面人格,不会出大问题。
  平凹是很生活化的作家,他自己也左右说情趣,这好比美国的房龙。作家戴上假面只是对上帝独舞,用以吓人就不对了。也正如平凹所说,当狗也不及格了。
  平凹到了该上层楼的时候了,老舍那么多作品,真正值得较真儿的也就是《猫城记》,老舍之死引起国外许多同行的强烈抗议。好作家是全世界的宝贝。
  但就平凹的哲学和创作理念来讲,固然有文本、唯美的特点,高度还可以上升一些平凹并非刻意追求诺奖,但我国无论谁获此奖,平凹不会固执不表欢迎吧。

  杜兆勇

  印象2:别让人犯猜疑
  前一阵子读市面上热销的小说太多,有点要吐的样子。有一天憋在家里,半是恼火半是感慨地想,难道现在的小说想要卖好了就非得那么容易而频繁地上床,要不就一个劲儿酒吧网络毒品地瞎招呼?赶明儿再把我气急了,也给你们写一本儿:没毒品,也没床,主角连人都不是,是截儿木头桩子,看你等咋办?这么胡乱在脑子里瞎过瘾,一个朋友打电话来,说知道嘛,老贾要出新长篇了,叫《怀念狼》,里边一个人物都没有……我当时吓了一跳,胡思乱想的事儿没谱儿,怎么人贾平凹还就果断付诸实施了?当下就怀了好奇想看。后来听说《收获》登了,买来一看,才知道先前是以讹传讹了。
  不过贾平凹的文字还是有功底。那么一个旅游路线图式的单调故事,有滋有味写了十好几万字,而且还能让人读下去、读完,确实怪不易的。再说,如大作家“后记”所言,这次还改了写法。
  本来,这个写法上的改变我也没看出来。因为一来小说的背景照旧取材在商州,那是贾氏小说当年的兴旺之地,多年之后作家“回乡省亲”原也是可以理解的;二来八几年的时候,贾平凹已开始在小说里讲点成精成怪的小段子,我一直以为那是受传说、方志乃至传统志怪文学的影响,所以这次看到小说里狼变老汉金丝猴变女人的情节也就没太往心里去。不想后来作家自己点出来了,这才高度重视。贾平凹说此书是“以实写虚”,显然表明写法并非寻常的现实主义,至少带点寓言性吧,所以容易望文生义的环保、人与自然一类的主题大抵是可以免掉了。但接下来他又想说些什么,好像还需要我们慢慢去猜。
  老实讲,我这个人长这么大,最恨一件事便是猜谜,觉得纯属吃饱撑的,浪费人光阴。所以碰到有人出谜面,就随您过嘴瘾说呗。结果没多久,又见到书店里的招贴,说《怀念狼》系老贾对人类现状的“悲情置疑”(大约是这么个写法),我一下子又糊涂了:要依这个讲法,老贾可又没改写法呀,因为仅就作品字面内容,稍微拔高一点,肉麻一点,往神里说一点,傻子也能这样“总结”。你说这便如何是好?
  其实成精成怪把情节往迷信里整的小说并非是老贾的首创,至少这种写法在世界已经风行了三十年了,马尔克斯、萨拉门戈、格拉斯,再到昆德拉极佩服的拉什迪,都是走的这个路子,只不过他们迷信完了之后还能回来,不耽误你时间让你猜谜,而老贾则似乎显得功夫比咱们都富裕一点儿。不过他这么一富裕不要紧,咱这种读者可就变成侯跃文当年一段子里的人物喽:“唉呦,你怎么光张嘴不出声呀,急死我啦!”你这儿急着,老贾可能还挺美,他一不承认自己是魔幻什么主义,二还觉得自己怪高明的。
  “狼”这个意象害了老贾,表面上看这东西又现代又原始,故事编起来还沾了那么点天然奇特,很可以构建出一个复调小说的轮廓,但可惜,老贾没有把他的乡俗素材提炼放到现代一点的层次上,仍旧钟情于还原,装神弄鬼也村气依然,滞留于形而下,这就和他的远大抱负产生了距离。偏偏老贾又是个讲故事高手,讲着讲着把自己给迷住了,忘了原本想要的效果;读者一般面对大作家又常爱犯天真,于是故事热热闹闹看完了,小说家的苦心却也随诸位的掩卷打了水漂儿,你说这又是何苦?因此看似简单的一个“狼”字把老贾和我们都困住了。但我们是懒惰的读者呀,看完了没兴趣可以不问不想。老贾不行,虽说作家现在喜欢以自娱为主,可你的效果没达到啊!光张嘴不出声儿,你以为说话的人真不急呀!
  所以老贾的这部新作以及原先看的那些当红小说,又诱发我联想到一个新话题:小说首先是要让人看进去、看懂,然后才谈得上让你是否喜欢。《怀念狼》显然在这些方面存在着大问题。有时我禁不住替老贾惋惜,近三年的时间,怀念什么不好,偏要弄个狼……
回目录
回首页